湖北省社会科学院2015年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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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社会科学院成立于1978年6月,其前身是1958年成立的中国科学院武汉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所,第一任所长为中共一大代表、马克思主义理论家、哲学家、教育家李达。现任党组书记张忠家,院长宋亚平。

建院以来,湖北省社会科学院以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学术立院、人才强院、改革兴院、制度治院的办院方针,认真履行专门智库、理论阵地、学术殿堂、人才基地的社科功能,以打造新型智库、建设中部最强、全国一流的地方社科院为奋斗目标,经过50多年的辛勤耕耘和创新发展,已逐步建设成为多学科、多功能、信息化、开放型的全省哲学社会科学综合研究机构,省委、省政府的思想库和智囊团。

湖北省社会科学院是国内较早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单位,也是全国 “东西南北中”科研单位培养社科类高级人才战略布局的关键单位之一。1981年被国务院学位办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现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的七个硕士点(区域经济、产业经济、政治学理论、中共党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中国史、企业管理)。其中,有省级重点学科——应用经济学包括区域、产业经济学两个专业,重点培育学科中国史包括古代史和近现代史两个方向。具备经济学、法学、历史学、管理学硕士学位授予权。

经过三十多年的探索发展,我院研究生教育事业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逐步形成了自身的研究生培养特色,锻炼了一支老中青相结合、具有扎实理论功底和丰富实践经验的教师队伍,为今后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一是在研究生教育实践中围绕自身定位,积极加强重点学科建设,逐步形成了自己的专业特色。我院在研究方向和学科创新方面有着与普通高等院校不同的特点和优势,由此带出了一批特色专业方向的人才。如中国史授权点的楚文化研究,培养的学生具备较强的研究楚文化、汉唐文化乃至中国传统文化的能力,毕业后大多在科研机构、大专院校从事研究与教学工作。还有产业经济学授权点的农村经济和“三农”研究,区域经济授权点的长江流域经济、城市群研究,在我国学术界和教育界都具有较大的影响力。

二是在研究生教育实践中不断探索,逐步形成了与高校模式相互借鉴、相互补充的教育特色。我院作为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在研究生教育方面坚持教学与科研相结合,注重培养理论联系实际,特别是我院长期以来实行“一带一”的导师制。一方面,增强了导师指导研究生的责任心;另一方面,研究生有大量的机会与导师见面,参与导师的课题研究,能够更好地培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

三是锻炼了一支老中青相结合、具有扎实理论功底和丰富实践经验的研究生导师和教师队伍。在三十多年的发展历程中,我院的研究生导师队伍中,汇聚了朱剑农、张培刚、夏振坤等大师级的学术名家和众多的知名学者,形成了一支结构合理、经验丰富的师资队伍。目前,在60余名导师队伍当中,有中组部直接联系专家1名,享受国务院和省政府专项津贴专家37名,高等院校博士生导师8名,企业领导等兼职导师7名;中青年教师中,有31人具有博士学位,17人在读博士研究生。在教学实践中,我院的导师和专家们,紧紧围绕我省战略目标的实施,带领学生深入基层、企业、农村调研,开展理论宣讲、成果推广、决策咨询,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

33年来,我院毕业硕士研究生900多人,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一大批科研、教学、管理等方面的高层次人才。其中,有23%的学生考取博士和中央、省、市公务员,有35%的学生进入大中型国企和事业单位工作,他们当中,有省部级领导2名,厅级领导17名,有超过50%的人工作在处、高级职称及其公司高管岗位上。近5年,省纪委、省安全厅、武汉市科委等单位的人事部门主动上门联系,要求录用我院毕业学生,这是对我院教学与科研相结合培养研究生方式的充分肯定。

学院位于世界最大的城中湖、国家级风景区东湖之滨,与湖北日报报业集团、省博物馆、省艺术馆毗邻而居,拥有一栋9000平方米的研究生综合教学专用大楼。秀美的自然风光,浓郁的楚文化氛围,先进的教学设施,雄厚的师资力量,为学生们学习、生活、成长提供了优良的环境和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