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1.依据教育部及重庆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以及重庆文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2.智能制造工程学院2023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
3.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选拔的原则。
4.调剂专业实行差额复试。
二、接收调剂的专业及名额
1.机械(专业代码0855),拟调剂24名。
三、接收调剂的基本条件
2.初试成绩必须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重庆地区(A类地区)的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符合我校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工学“08”)。
四、接收调剂原则
在符合上述基本条件的情况下,按以下原则选拔接收考生调剂:
1.调剂对初试数学、英语及报考专业的要求如下。
专硕:数学一/二、英语一/二,初试报考为学硕专硕均可。
2.第一顺位: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为机械、电子信息相关专业,按考生初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择优遴选。
3.第二顺位:第一志愿报考机械、电子信息以外的其他专业,按考生初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择优遴选。
五、接收调剂的基本程序
1.接收所有考生调剂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2.第一批调剂,开通调剂系统时间为2023年4月6日00:00-14:00。是否进行第二批调剂,根据调剂实际情况,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3.欲调剂的考生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提出调剂申请,经学院选拔、初审,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查后统一发放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根据学院安排参加复试。考生接复试通知以后需要在通知规定时间内确认,若未确认则视为自动放弃。
六、复试比例及名单
采取差额复试的办法,差额复试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1.2。严格遴选符合要求的考生进入复试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
七、复试方式与内容
复试方式:线下复试;
复试包括:专业测试、综合面试和英语测试,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一)专业测试
1.专业测试科目
复试科目:机械原理。满分为100分。
参考书目:《机械原理》,周瑞强主编,西北工业大学出版社,2016年。
2.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对报考(调剂)机械专业且符合复试资格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同等学力考生包括:报考学历为普通本科结业或高职高专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本科专业主干课程。
加试科目1:机械制造技术基础。满分为100分。
参考书目:《机械制造技术基础》,何船等,西北工业大学出版社,2018年
加试科目2:理论力学 1。满分为100分。
参考书目:《理论力学1》第八版,哈尔滨工业大学理论力学教研室,高等教育出版社,2016年
(二)面试
1.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主要对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包括:专业素养、创新能力、语言表达等综合素质等。满分为100分。
2.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内容包括公共外语和专业外语。安排跟考生的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同时进行。满分为100分。
八、复试组织与实施
1.复试报到
(1)时间:4月10日(周一)8:30-12:00
(2)地点:重庆文理学院红河校区B区智能制造工程学院C409
2.资格审查
考生根据学院安排,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到,未按时报到者,视作放弃复试资格。考生复试时须带本人如下材料接受进行资格审查:
1.初试准考证(2023年3月1日至4月30日考生可登录研招网打印)(1份);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
3.往届生带毕业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一份,应届本科毕业生带学生证及其复印件(1份);
4.考生大学期间的成绩单(1份)(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生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5.重庆文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样表下载地址:https://yjszs.cqwu.edu.cn/)(1份)(拟录取后提供);
6.学历(学籍)认证报告(1份)(未通过学历(学籍)审核者须提供);
7.反映考生自身能力与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论文、获奖材料等,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还应主动申报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份)。
学校严格按教育部相关要求,对考生进行身份和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者、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复试。
(二)复试缴费
资格审查合格者,须缴纳复试费150元/生。(同等学力加试考生缴纳250元/生)
(三)参加复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复试考核表等资料到学院指定的候考地点按要求参加复试。具体流程由学院另行通知。(笔试后进行心理健康测试,测试结果不计入面试成绩)
九、复试成绩及拟录取
(一)复试成绩
1.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计算方法分别为:
复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40%+综合面试成绩×40%+英语口试成绩×20%
同等学力考生除须参加上述复试内容外,还须参加2门该专业本科阶段主干课程的加试(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加试科目每科满分为100分。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复试成绩低于60分),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合格者(两门中任一门成绩低于60分),均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二)拟录取
以考生的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加权之和作为考生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差额选拔录取。若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则按综合成绩排名顺位递补。
1)初试总成绩计算
根据可比、公平、公正原则,可视同批次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具体情况,按全国统考(含联考)科目的总分值、以百分制计算初试总成绩。
2)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40%+复试总成绩×60%
(三)公示
研究生处将各招生专业的复试结果和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jszs.cqwu.edu.cn/)公示10个工作日。
十、体检要求
学校根据《教育部管理规定》第六十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十一、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学校通过复试现场考察、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函调考生所在单位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现实表现(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等材料,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二、录取规则
(一)拟录取名单确定
智能制造工程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情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一经确定,将在学校研究生处和智能制造工程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
1.按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进行差额录取;
2.符合条件的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
3.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复试总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二)不予录取的情形
1.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录取;
2.未参加复试者,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笔试、面试环节任何一项不及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5.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6.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三、其它
(一)咨询
重庆文理学院智能制造工程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唐老师,13340356159
(二)监督与投诉
受理举报邮箱:jjb@cqwu.net,受理举报电话:023-49891717
(三)解释
本实施细则由重庆文理学院智能制造工程学院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以《重庆文理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