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重庆市相关规定及《重庆医科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附件1)要求,学校预计将于4月6日起陆续启动各专业复试调剂工作,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调剂专业及计划数
调剂专业、计划数及开网时间将根据各专业一志愿复试进程分批公布,请考生关注本网站信息及各招生学院网站(附件2)。我校不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调剂。学校将于4月6日00:00-4月6日14:00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放第一批调剂专业调剂工作。每个专业调剂系统开放、关闭时间详见调剂服务系统,考生请勿错过!
提醒:所有申请调剂考生须在申请志愿的“备注栏”注明选择的学院代码及名称,(有非直管附属医院联合培养计划的,要注明非直管附属医院),否则将由学校根据各学院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自主对考生分配学院。
专业代码及名称 | 方向代码及名称 | 调剂计划数 | 学院代码及名称 | 调剂复试比例 |
025200应用统计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1 | 008公共卫生学院 | 1:3 |
2 | 004儿科学院 | 1:5 | ||
030503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3 | 017马克思主义学院 | 1:4 |
030505思想政治教育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4 | 017马克思主义学院 | 1:4 |
071002动物学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2 | 013实验动物中心 | 1:3 |
071003生理学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7 | 001基础医学院 | 1:3 |
071006神经生物学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4 | 026脑科学与脑疾病研究院 | 1:5 |
071007遗传学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8 | 001基础医学院 | 1:2 |
071009细胞生物学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2 | 001基础医学院 | 1:2 |
6 | 026脑科学与脑疾病研究院 | 1:5 | ||
077700生物医学工程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3 | 015生命科学研究院 | 1:3 |
083100生物医学工程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6 | 010生物医学工程学院 | 1:2 |
100104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 01病理学 | 3 | 001基础医学院 | 1:2 |
100106放射医学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1 | 001基础医学院 | 1:5 |
1002Z6健康管理学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2 | 002第一临床学院 | 1:5 |
100301口腔基础医学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3 | 005口腔医学院 | 1:5 |
100402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6 | 008公共卫生学院 | 1:2 |
100403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2 | 008公共卫生学院 | 1:3 |
100405卫生毒理学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3 | 008公共卫生学院 | 1:2 |
1004Z1卫生检验学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4 | 008公共卫生学院 | 1:2 |
100601中西医结合基础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2 | 011中医药学院 | 1:3 |
100705微生物与生化药学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3 | 009药学院 | 1:4 |
100800中药学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4 | 011中医药学院 | 1:3 |
105600中药学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18 | 011中医药学院 | 1:2 |
120401行政管理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1 | 008公共卫生学院 | 1:3 |
120404社会保障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1 | 008公共卫生学院 | 1:3 |
二、调剂基本条件(以下须同时满足)
(一)必须符合国家调剂政策要求。
(二)符合我校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和复试基本分数线。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可授予两个以上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除可在本学科门类范围内进行调剂外,本专业所属一级学科与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可进行相互调剂。(例如120401行政管理可以接受报考107401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的考生申请调剂)。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的代码和名称相同或相近,完全相同者优先。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201英语(一)和204英语(二)视为相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14数学(农)和396经济类综合能力视为相同。
调剂考生的自命题科目是否相同或相近由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五)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只接收报考相同类别专业学位的考生调剂。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的考生不得调剂到以上类别对应学术学位;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得调剂到以上学科对应的专业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