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和我校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南阳师范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具体安排如下。
一、指导原则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确保安全性、确保公平性、确保科学性”的基本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地做好今年研考复试工作。
二、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和统筹管理全校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
各招生学院成立由相关领导牵头的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协调本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审核复试和拟录取结果,并对复试资格认定、复试成绩和拟录取结果负责。
三、复试分数线
我校复试分数线同国家A区地区分数线。
四、复试工作
(一)复试时间
我校复试时间定于2021年3月20日开始,具体时间详见各学院通知。
(二)考核形式
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的相关要求,我校通过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进行考核,复试内容为:①资格审查和复试模拟演练,②正式复试(含专业课面试、外国语面试)。
此外,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取得复试资格后,参加复试时须加试(笔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三)网络远程复试工作要求
1.组织形式
原则上采取复试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集中到校、复试考生远程连线进入考场的方式进行,复试小组成员及考生通过网络视频的方式进行面对面地沟通。
2.诚信复试
考生要认真阅读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我校和报考学院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须知晓: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试开始前,考生须按照要求,签订并提交《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复试。
3.考核内容
面试着重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和能力,同时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 思想品德、心理健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4.设备及环境布置要求
①用于面试的设备:手机、电脑、平板等能够采集音频、视频的设备(2台)。其中一台主机位正面拍摄用于面试(需保证考生本人面部及上半身、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且清晰可见);另一台第二机位从后方监控考生环境(需能清晰看到考生、主机位屏幕内容及四周环境);
②流畅的、能满足视频交流的网络;
③独立、无干扰的复试房间,明亮、整洁、安静,不逆光;
④将用于复试的设备提前安装并注册好复试软件“学信网APP”和备用复试软件“钉钉”;
⑤请考生在进入复试考场前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并保证在复试期间不被移动设备通话、外放音乐、闹钟等打扰,避免导致影响复试效果或网络复试中断。
5.考核流程
网络远程复试前,各学院将逐个联系复试考生进行网络远程复试报到,对考生进行身份、复试材料的验证及审核,并进行网络测试和复试演练。各学院通过“在线身份识别”环节核实考生本人和身份证、《复试通知书》(招生系统下载)上照片的一致性、审核考生复试材料的真实性、审核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含学历层次、工作年限、毕业专业、专项计划资格等)。
面试当天,考生在面试前按学院要求提前候考,学院将对考生进行考前网络、设备、环境的检查。
候考后,考生应及时关注手机通知,根据通知要求进入网络远程面试考场。通过“在线身份识别”环节后开始面试,依次进行专业课面试、外语面试等考核。
面试结束后考生离场,不得再次进入复试考场。
6.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五、复试资格审查
各学院复试时将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审查,对报名信息不一致以及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
六、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满分为100分,复试考生的成绩由相关学院专业导师组根据考生复试情况评定。
考生总成绩采用加权总成绩, 除特殊说明外,考生总成绩中,初试、复试成绩各占60%、40%权重。总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初试满分为500分的专业:总成绩=(初试总分/5)*60%+复试成绩*40%
初试满分为300分的专业:总成绩=(初试总分/3)*60%+复试成绩*40%
七、录取工作
除特殊规定外,各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原则上应根据考生参加复试专业(或研究方向)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如总成绩相同,按照初试总分排序;如初试总成绩再相同,则比较满分大于100分的单科成绩之和,成绩之和高者被录取。
复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单科未达到6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本科)和网络教育(本科)届时可毕业的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八、调剂工作
(一)调剂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二)调剂指标发布及考生志愿填报
我校各院系、各专业的调剂指标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发布,具体调剂调剂指标,以系统中发布为准。
我校接收调剂均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yztj/。
(三)招生学院确定调剂复试名单
网上申请调剂时间截止后,各招生学院根据考生申请志愿、初试一志愿报考情况、初试成绩、专业背景、诚信状况以及科研创新能力等情况挑选准许参加复试的考生,并在1-2个工作日确定复试名单。
(四)公布复试名单
各招生学院向校研招办报送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研招办审核通过后予以公布。调剂复试考生名单以研究生院网站和各招生学院网站公布的名单为准。
(五)调剂生复试
调剂生复试和一志愿考生采用同一标准,同一方式进行。
九、信息公开
我校复试录取办法、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同时,其他复试录取相关信息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和各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十、监督联系方式
为确保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设立举报信箱及举报电话,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
电子信箱:南阳师范学院纪检委信箱:nysyjiwei@nynu. edu.cn
联系电话:南阳师范学院纪检委:0377-63525023
通讯地址:南阳市卧龙区卧龙路1638号,南阳师范学院纪委
邮 编:473061
十一、其它事项
我校复试录取办法实行网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处及各招生院系网站。相关复试录取要求请同时参照当年教育部相关规定,如本内容与国家相关政策不符,以国家政策为准。
本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南阳师范学院研究生处。
南阳师范学院研究生处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