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剂要求
1.调剂考生成绩须符合原报考专业和拟调剂专业的国家A区分数线;
2.符合拟调剂专业的报考条件,调剂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应为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内进行调剂);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和经济类联考能力可视为相同;数学(农)和化学(农)可视为相同;
初试外国语科目必须为全国统一命题英语科目(招生专业目录初试科目含全国统一命题非英语语种科目的专业除外),统考数学和英语的调剂规则是只能从高向低调剂,不能逆向调剂。
5.法律(非法学)与其它学科、专业间不可相互调剂;第一志愿报考公共管理、工商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和图书情报专业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能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能调入这5个专业;
6.报考“大学生士兵专项”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普通计划的复试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可申请调剂到“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大学生士兵专项”的复试基本要求。纳入“大学生士兵专项”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
各接收调剂的招生单位可在学校调剂条件基础上自行设定附加条件并在复试方案中提前公布并严格执行。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二、调剂程序
1.调剂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报名,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
2.由接收调剂单位审核通过后加入备选库,再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审核发放复试通知,考生需及时查看“复试通知”并确认。
3.所有调剂考生复试要求及安排均与该专业第一志愿考生相同,详细要求参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相关公告及通知。
4.调剂生复试后,研究生院将根据学院上报的复试及录取结果审核通过后,在调剂系统里给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被“拟录取”的考生须在12小时内网上接受拟录取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