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剂要求
学校合格生源不足招生计划的学科可以接收校内、外生源进行调剂复试,须符合国家有关调剂政策,且满足以下条件:
1.考生第一志愿和调剂志愿各单科分数、总分均须达到国家A区分数线,优先调剂相同或相近学科的考生。
2.初试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数学一、二、三和英语一、二可由一至二至三顺向调剂,不可由低向高逆向调剂。
3.相同、相近学科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之间可相互调剂,须满足上述1、2之条件。
4.报考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其初试成绩须符合学校自主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二)调剂程序
调剂工作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各招生单位由专人负责联系、审查、确认调剂考生资格。调剂考生均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未经调剂系统录取的调剂考生在录取检查中不予认可。调剂程序为:
1.招生办公室明确调剂系统开放关闭时间,具体时间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2.招生办公室通过调剂系统发布生源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
3.各单位筛选、确定调剂考生名单并上报招生办公室审核;
4.招生办公室通过调剂系统发放复试通知;
5.考生确认接受复试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
6.招生办公室通过调剂系统向复试合格考生发放拟录取通知;
7.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接受拟录取通知,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