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和江苏省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实际,为做好我校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调剂系统开通时间
我校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时间为2021年3月22日0点以后,各专业开放时间不低于12小时,调剂名额招满即关闭调剂系统,请考生及时关注。
具体时间参考“江苏大学2021年各学院硕士研究生调剂时间表”( https://yz.ujs.edu.cn/info/1012/2630.htm)。
二、调剂原则
1.调剂考生须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原则上报考专业学位专业考生不得调入学术学位专业。
3.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初试科目要求统考英语科目的专业不接受其他语种考生调剂。
5.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6.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
7.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三、调剂程序
1.考生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调剂”系统(以下简称“网上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2.招生学院审核调剂考生信息,挑选符合我校调剂要求的考生并报研招办审核。
3.研招办审核通过的考生,学院通过“网上调剂”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4.接到调剂复试通知的考生,在招生学院规定时间内在“网上调剂”系统中进行确认,逾期未进行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我校的调剂复试资格。
5.招生学院安排调剂考生进行复试,确定拟录取名单。
6.研招办审核招生学院提交的调剂拟录取名单,并在“网上调剂”系统向审核通过的拟录取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7.接到我校待录取通知的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调剂”系统确认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待录取的考生,学校取消其待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