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规范性,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上海科技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规程。
一、基本原则
1. 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2. 坚持全面考察,科学选拔的原则。
3. 坚持客观评价的原则。
4. 坚持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组织管理
1. 信息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对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处理复试过程中的问题和申诉。
2. 常任教授、上科大创艺学院特聘教授、中科院计算所特聘教授、联影特聘教授和企业项目型学硕的招生复试由信息学院统一组织,按照本复试规程执行。
3. 上科大生物医学工程(BME)学院的招生复试由BME学院组织,按照本复试规程执行。
4. 中科院计算所研究员、中科院微系统所特聘教授、中科院微小卫星创新研究院特聘教授、中科院技物所特聘教授和中科院高等研究院特聘教授的招生复试由所在研究所负责组织,按研究所要求执行。
三、复试分数线
1. 一志愿考生分数线:
专业名称 |
总分&单科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812 ) |
满足《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学位类)》中工学(不含工学照顾专业)A类考生的国家基本线要求。 |
电子科学与技术( 0809 ) |
|
信息与通信工程( 0810 ) |
2. 调剂考生分数线:
专业名称 |
总分 |
单科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812 ) |
300 |
满足《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学位类)》中工学(不含工学照顾专业)A类考生的国家基本线要求。 |
电子科学与技术( 0809 ) |
考生在研招网调剂系统中填报调剂信息前应先联系我院咨询,理性填报志愿,避免盲目报考。考生须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材料,申请材料经学院招生委员会初审通过后,将邮件通知复试。
申请材料提交链接:https://sist.shanghaitech.edu.cn/2021/0309/c7339a60786/page.htm
四、资格审查及复试材料要求
1、资格审查材料
请准备如下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并按照下述顺序将所有材料合并为一个PDF文件,文件命名为:姓名-身份证后四位-资格审查
①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或学生证③学历/学籍(或境外获得)认证报告(应届生请提供学籍认证,往届生请提供学籍+学历认证)④准考证⑤考研成绩单打印件⑥本科成绩单(加盖校或院系教务部门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⑦本人签字承诺的《诚信复试承诺书》扫描件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可参加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提交方式将另行邮件通知。
学历、学籍认证可通过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完成认证后打印认证报告即可。
2、复试材料
请准备如下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并按照下述顺序将所有材料合并为一个PDF文件,文件命名为:姓名-身份证后四位-复试材料
①个人介绍(英文个人陈述+中文个人陈述+英文简历+中文简历)②本科成绩单(加盖校或院系教务部门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③考研成绩单打印件④在大学期间的各类获奖证书及外语四六级证书⑤其他能证明考生自身潜力的材料
复试材料提交办法另行邮件通知。
五、复试工作细则
1. 复试内容及形式、
复试包括综合素质考核和专业面试两部分。
1) 综合素质考核:本环节以在线测试的方式进行,考察内容为非专业知识。
2) 专业面试:本环节主要考察考生掌握专业知识的广度、深度与对知识灵活运用的程度(包括对所报考学科前沿知识和研究动态的了解情况)、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应变反应能力、英文听说能力等。
专业面试将以线上方式举行,全程录音录像。
2. 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录取原则
1. 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方法:总成绩=50*初试成绩/初试满分+50*复试成绩/复试满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根据招生名额,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拟录取;
2. 未参加综合素质考核者不予录取;
3. 复试成绩和总成绩中任何一项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 政审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 拟录取名单由信息学院招生委员会审核确定,拟录取结果由学院办公室统一通知考生本人;
七、特别说明
1. 各批次复试的详细安排将由学院招生办公室傅老师另行邮件通知。
2. 本复试规程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或上海市相关文件不符的事项,以上级单位新政策或文件要求为准。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招生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