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调剂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选拔质量的有效途径。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以及《上海政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结合我校2019年生源实际情况制定本复试调剂方案。
一、复试资格线
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复试执行考研国家线。
二、调剂政策
我校法学一级学科部分专业、马克思主义理论、新闻传播学、国际政治与国际法治、法律硕士(法学/非法学)、国际商务硕士、社会工作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拟接收调剂。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如下: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
(五)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三、调剂录取的程序
(一)及时对外公布调剂信息,开通预调剂申请通道;
(二)2019年3月20日教育部研究生招生调剂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开通后,考生通过教育部调剂系统进行正式报名;
(三)报名结束后,确定调剂复试名单,报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核和公告;
(四)对考生进行调剂复试,复试结束后,确定调剂拟录取名单,报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公示;
(五)拟录取的校外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调剂系统完成录取手续,否则无效。
上海政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