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办法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有关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实际情况,制定以下调剂复试办法。
一、调剂原则
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初试科目不同或初试专业不同的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结合外语水平、数学成绩等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二、调剂办法
1.军事法学接收校内外国际法学、军事法学二级学科专业生源调剂;区域经济学、金融学、产业经济学和国际贸易学接收校内外经济学学科门类下设各专业生源调剂;教育经济与管理、公共安全管理接收校内外公共管理一级学科专业生源调剂;外国语言文学接收校内外外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下设各专业生源调剂;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政治教育、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社会主义法制教育与传播研究接收校内外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下设各专业生源调剂;政治学理论、中外政治制度、国际政治接收校内外政治学一级学科下设各专业生源调剂。
2.非全日制会计硕士接收校内外管理类联考专业学位生源,且为在职定向就业考生调剂。
3. 专业方向生源不足,而该专业方向所在招生专业(同一专业代码)生源充足的,接收该专业方向内调剂,根据考生意愿择优录取,不再接收专业外调剂。
法律硕士(法学)涉外律师方向,接收校内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内考生调剂。
三、调剂要求
A类:学术型学科
1.军事法学(代码030110)
接收报考国际法学、军事法学专业且符合调剂专业复试资格要求的考生。
2.区域经济学(代码020202)、金融学(代码020204)、产业经济学(代码020205)、国际贸易学(代码020206)
(1)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统一划定的经济学门类一区复试分数要求;
(2)申请调剂专业和第一志愿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经济学门类范围内;
(3)考生初试科目和申请调剂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3.外国语言文学(代码050200)
接收报考外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下设各专业,且符合调剂专业复试资格要求的考生。
4.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代码030501)、思想政治教育(代码030505)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代码030506)、社会主义法制教育与传播研究(代码0305Z1)等专业接收报考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下设各专业,且符合调剂专业复试资格要求的考生。
5.教育经济与管理(代码120403)、公共安全管理(代码1204Z2)等专业接收报考公共管理一级学科下设各专业,且符合调剂专业复试资格要求的考生。
6. 政治学理论(代码030201)、中外政治制度(代码030202)、国际政治(代码030206)等专业接收报考政治学一级学科下设各专业,且符合调剂专业复试资格要求的考生。
B类:专业学位
1.非全日制会计(代码125300)
(1)初试成绩达到学校划定的调入专业复试分数要求;
(2)申请调剂专业仅限于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考生;
(3)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考生,且录取时必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2.法律硕士(法学)涉外律师方向(代码035102)(学制三年)
(1)接收报考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内考生调剂;
(2)初试成绩满足该专业方向复试分数要求。
说明:招生简章上公布的法律硕士(法学)涉外法律方向现更名为法律硕士(法学)涉外律师方向。
四、调剂程序
所有申请校内或校际调剂的考生,均必须在规定时间(3月22日调剂系统开通后12小时内)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进行网上调剂。入围复试名单的调剂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确认是否参加复试。
五、复试办法
复试具体组织形式、要求、程序、监督方式等参照《华东政法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实施。
六、联系方式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21-62071885
国际法学院:62071928
外语学院:57090122
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57090113
商学院:57090052
马克思主义学院:57090413
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1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