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拟在部分专业招收调剂考生,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拟接收调剂专业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调剂拟接收人数 |
专业调剂特殊要求 |
联系人及电话 |
020101 |
政治经济学 |
3 |
初试须考统考数学或396经济类联考综合能力 |
刘老师, 0431-84539437, 13251825261 |
020104 |
西方经济学 |
2 |
初试须考统考数学或396经济类联考综合能力 |
刘老师, 0431-84539437, 13251825261 |
020105 |
世界经济 |
2 |
初试须考统考数学或396经济类联考综合能力 |
关老师, 0431-84539898, 13578931035 |
020202 |
区域经济学 |
1 |
初试须考统考数学或396经济类联考综合能力 |
关老师, 0431-84539898, 13578931035 |
020204 |
金融学 |
14 |
初试须考统考数学或396经济类联考综合能力 |
张老师, |
020205 |
产业经济学 |
3 |
初试须考统考数学或396经济类联考综合能力 |
刘老师, 0431-84539437, 13251825261 |
020206 |
国际贸易学 |
5 |
初试须考统考数学或396经济类联考综合能力 |
关老师, 0431-84539898, 13578931035 |
020208 |
统计学 |
1 |
初试须考统考数学或396经济类联考综合能力 |
李老师,
0431-84539397, |
020209 |
数量经济学 |
2 |
初试须考统考数学或396经济类联考综合能力 |
李老师,
0431-84539397, |
070104 |
应用数学 |
1 |
无特殊要求 |
杨老师, 0431-84539342,13644310493; 王老师 15526822950 |
087100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2 |
初试须考统考数学 |
韩老师, 0431-84539138, 13394312323 |
120100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1 |
初试须考统考数学 |
韩老师, 0431-84539138, 13394312323 |
专业学位 |
||||
025200 |
应用统计 |
7 |
初试须考统考数学或396经济类联考综合能力 |
李老师,
0431-84539397, |
025300 |
税务 |
3 |
初试须考统考数学或396经济类联考综合能力 |
马老师 0431-84539323, 15526855760 |
025400 |
国际商务 |
6 |
初试须考统考数学或396经济类联考综合能力 |
关老师, 0431-84539898, 13578931035 |
025500 |
保险 |
6 |
初试须考统考数学或396经济类联考综合能力 |
张老师: |
035101 |
法律(非法学) |
12 |
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 |
蒋老师, 0431-84539453, 15568868523 |
035102 |
法律(法学) |
5 |
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法学)专业 |
蒋老师, 0431-84539453, 15568868523 |
055200 |
新闻与传播 |
4 |
无特殊要求 |
史老师, 0431-84539567, 13578629676 |
125200 |
公共管理(非全日制) |
9 |
无特殊要求 |
吴老师, 13596475139
|
注:1.调剂名额根据调剂报名情况可能会适当调整。调剂服务系统中已有志愿能够满足调剂需求的,不开通调剂服务系统。
二、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考生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国家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考生初试成绩符合申请调入专业在国家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4.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5.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6. 有专门规定的情况从其规定(详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
7. 非全日制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考生。
三、调剂开通时间及调剂复试时间
调剂系统首次开通时间为3月28日15:30—3月29日7:30。对于在关闭时间未达到调剂需要的专业,学校可顺延本次调剂系统关闭时间。如遇研招网调剂系统繁忙导致学校无法登录的情况,学校将顺延本次调剂系统关闭时间。
调剂复试时间由报考学院另行安排。
四、调剂流程及要求
1.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凭本人账号和密码进入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2.调剂我校考生的复试通知在24小时内发出,学校若仍有招生名额空缺时,学校将在系统中保留志愿的考生中有序增补。
3.我校复试通知发出后,考生应于12小时内登陆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确认收到复试通知,参加我校复试。如不参加复试,点击拒绝接受复试通知。逾期学校未接到考生参加复试反馈的,取消其复试资格。
4.复试结束后3日内,我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应于12小时内确认接受待录取,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5.考生应慎重接受待录取通知,接受后一律不得解除。
6.考生可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网”或“研究生学院网站”,查看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远程复试通知、拟录取公示名单及其它相关信息。
五、调剂系统使用注意事项
1.考生应提前登陆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调剂系统使用说明,了解相关调剂规则。
2.考生如修改报考我校的调剂志愿,意味着取消了我校的调剂志愿,将不能被我校查询到调剂志愿。
3.为避免网络堵塞,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好报名时间,尽量错峰提交调剂志愿。
4.调剂系统关闭后,我校将在已提交调剂志愿考生中进行筛选。对于不符合我校调剂要求的考生,我校将及时解除调剂志愿。
5.考生应提前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测试本人账号是否正常,如有问题,及时联系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客服。以免调剂系统开通后无法报名,错失调剂机会。
六、考生须提交的材料
(一)须提交的材料内容
考生须准备以下材料的电子版(PDF格式)。所有材料纸质版待报到入学后提交。具体包括:
(1)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如果丢失,可以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2)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如丢失请从中国研招网下载)。
(3)学生证(应届生)、毕业证(往届生)、学位证(往届生)。如果学生证丢失,可以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本科成绩单(专升本考生需专科和本科成绩单),应届生由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章,往届生由档案部门复印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盖章证明与原件一致。
(5)个人综述(600字左右),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专业兴趣、职业规划、自我评价等。
(6)外语等级证书(如有)。
(7)公开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如有)。
(二)材料制作要求
提交的材料内容命名格式为:居民有效身份证命名为“1居民有效身份证”,“2准考证”,“3学生证”或“3毕业证学位证”,“4成绩单”、“5个人综述”、“6外语等级证书”和“7学术论文”。
考生须将以上材料压缩成一个文件,命名为“报考专业名称+考生编号+考生姓名复试提交材料”。
(三)材料上传(通过钉钉)
考生在收到通知后,请核对复试基本信息,在线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并提交上述材料电子版。
七、考生远程复试规范性要求
(一)设备与网络环境准备
1.提前准备和调试好“双机位”复试所需硬件设备。
(1)主机位设备: 1台电脑(台式机或者笔记本电脑)、高清摄像头、话筒、耳麦等。如果电脑本身配置的摄像头、话筒效果较好,可直接使用;如果效果不理想,需要额外配备。主机位用于视频面试,从正面拍摄,保证考生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主机位设备尽可能使用电脑及有线网络。
(2)辅机位设备:1部智能手机(须带有摄像头)。辅机位用于环境监测,从考生背面拍摄,保证考生头肩部、及第一台设备的全部屏幕出现在视频画面中(建议提前准备支架)。
面试过程中:主机位摄像头、话筒都打开。辅机位摄像头打开,开启静音状态并关闭设备扬声器。
2.软件安装和注册。复试前在两个机位设备上安装钉钉软件或APP。需提前准备2个钉钉账号,其中一个必须为研招网报考时填写的手机号注册的钉钉账号(以下简称“注册钉钉号”,若原报考手机号已不能使用,需向报考学院(系)申请更换手机号。)并进行实名认证;另一个钉钉账号无须提前报备,两个账号需事先加为钉钉好友。使用时,“注册钉钉号”用于主机位,另一个账号用于辅机位。
(二)资料要求
考生须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网络远程复试。考生仅可在桌面摆放身份证、《准考证》、《诚信复试承诺书》和必要的文具(笔和少量草稿纸)。
除复试要求的设备和物品外,复试场所考生桌面范围内不得存放任何书刊、报纸、资料、电子设备等,所用电子设备内不得存放考试相关的电子资料。
(三)房间及环境
考生应在网络通畅、光线适宜、安静、无干扰、相对封闭的独立空间参加网络远程复试。整个复试期间,房间必须保持安静、明亮,不得有其他人。复试期间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不允许采用任何方式变声、更改人像。
(四)复试过程注意事项:
1.考生主机位注册钉钉号音频视频必须全程开启,全程正面免冠朝向摄像头,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不得佩戴口罩保证面部清晰可见,头发不可遮挡耳朵,不得戴耳饰。
2.复试全程考生应保持注视主机位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复试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
3.复试期间考生不得开启QQ、微信、手机短信等即时通讯软件或功能,不得将系统桌面远程共享给第三方。
4.复试期间考生不得对复试资料、复试过程、复试环境等进行截屏、录屏、拍照、录像或通过其他方式进行信息数据采集,严禁以各种方式发送、传播与网络复试相关的文字、图像、音频、视频信息。
5.复试过程中,考生遇到网络通讯不畅、听不清问题等情况,应当立即向复试小组反映。
6.考生未经考务工作人员同意擅自操作复试终端设备退出复试考场的,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
(五)纪律要求
1.考生在自我介绍和整个复试过程中不得说出个人姓名、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初考成绩、本科论文指导教师等信息。
2.考生不得由他人替考,也不得接受他人或机构以任何方式助考。
3.考生应当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格遵从考试工作人员指令,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网络远程复试考场及其他相关网络远程场所的秩序。
4.考生如不遵守复试纪律,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发生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记入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
八、联系方式
研招办联系电话:0431-84539140,84539149
Email: yzb@jlufe.edu.cn
联系地址:长春市净月大街3699号
邮政编码:130117
吉林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http://yzb.jlufe.edu.cn/
注: 以上若有不符合教育部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政策的,以教育部政策为准。
吉林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1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