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政策公开透明,程序公平公正,监督健全有效的原则。
2.坚持对考生德智体等全面考察,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及创新精神等重点考核的原则。
3.坚持客观评价、量化考核的原则。
4.坚持规范管理,保证质量的原则。
第二条复试组织管理
1.成立由主管所领导、相关专业领导和专家组成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负责对本单位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订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指导开展本单位招生复试工作。
2.成立在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的复试工作小组,成员由相关专业专家导师组成,不少于5人。负责本学科的复试工作(含面试、笔试),负责做好复试考生的外语口语水平测试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人员、场地、设备、经费保障等。
第三条复试考生名单的确定
根据“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我所合格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综合确定复试考试名单。为提高招生质量,确保年度招生计划,适当允许部分满足本单位招生要求的调剂考生一并参与复试。
第四条复试前资格审查
所人力资源部负责在复试前对考生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审查内容包括: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参加复试考生应按以下要求准备材料,所有提交的复印材料均需以A4纸大小按序统一左侧装订: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一份身份证件正反面的复印件,个人近期彩色免冠照片2寸一张。
2.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携带本人学生证和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毕业证书需于新生开学报到时向我所提供原件与复印件)。
3.往届生需携带以下各类材料: 学历、学位证书(即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由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并需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第五条复试前体检及综合能力测评
我所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含)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体检,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及我所的健康体检要求执行。体检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录取。
我所指定第三方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在线能力测评,测评结果作为录取结果的参考项。
第六条复试的实施
复试包括外语复试、专业综合面试两部分。具体工作由复试工作小组组织实施。
(一)外语复试
根据《复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指导意见》进行外语复试,分为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低于60分为不合格,考试时间90分钟,成绩计入复试总分。试题保密工作按专业课自命题要求进行。
(二)专业综合面试内容
满分:100分,其中专业素质50分,综合素质50分。每名考生面试时间30分钟,考核内容如下:
1.专业素质考核: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大学阶段的学习情况及创新能力等。
2.综合素质考核:考核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心理健康以及人文素养等方面。
(三)专业综合面试程序
1.复试工作小组负责考前指定主考官,分别对考生进行提问,专业基础理论知识相关问题不少于3个,其他考官可视情况进行提问。
2.考生根据考官提出的问题,进行回答。
3.考生离场后,主考官给予评价。
4.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复试工作小组成员根据总体面试情况,对所有考生进行综合评估。
5.考官根据面试情况进行打分,计算考生面试平均得分。满分100分,考生得分60分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第七条复试成绩使用
1.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外语复试占20%、专业综合面试占80%。
2.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总成绩=外语复试成绩×20%+专业综合面试×80%
3.考生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初试满分值)×100×60%+复试总成绩×40%
第八条复试时间安排
复试时间定于2019年4月8日、4月9日进行。
地点:沈阳飞机设计研究所办公楼。
联系人及电话:高超024-26784088
通信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40号人力资源部
单位名称:沈阳飞机设计研究所
邮编:110035
601所人力资源部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