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根据教育部及辽宁省教育厅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调剂工作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提高招生选拔质量,继续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
二、调剂工作组织管理
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调剂工作的领导,制定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建立有效的监督保证机制,并监督实施过程。
三、调剂规则
1、按初试总成绩排序调剂;
2、调剂考生拥有科研成果优先调剂;
3、初试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调剂统考科目(英语、数学等)分数高的考生;
4、生源数小于计划数的专业,对满足条件的生源全部发放复试通知。
四、相关说明
1、我校在中国研招网调剂系统公布的调剂信息,为我校一志愿考生复试前的预测信息,在我校一志愿考生复试后,部分专业调剂信息可能发生变化,研招办会在中国研招网调剂系统及时更新,并在大连大学研究生学院官方网站上发布。
2、申请调剂的考生,须在接到我校发放的复试通知三小时内接受,否则视为主动放弃,我校将收回复试通知。
大连大学研究生学院
2021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