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剂基本要求
符合教育部调剂政策和我校报考条件(见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考生,初试单科成绩、总分均达到2019年国家B类地区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以上,报考专业与我校招生专业相同或相近(统考科目相同)。
二、调剂程序
1.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调剂信息,查询调剂所需专业。
2.符合我校调剂要求的考生请及时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我校开通时间为3月21日8:00—20:00,按提示填写调剂志愿。
3.接收调剂考生的条件和筛选规则:有调剂名额专业,优先考虑调剂报考我校的第一志愿考生。调剂主要参照考生的专业背景、考生初试总成绩和单科成绩、考生科研成果和专业技能资格。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申请,否则一律无效。(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除外)
4.学校向符合要求的调剂考生发出同意复试信息。
5.考生接到我校同意复试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登录“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点击“同意复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6.复试具体事宜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发布的招生信息。
三、奖助政策
我校硕士研究生设立以下奖助政策:
1. 国家奖学金:标准为20000元/人·学年;
2. 国家助学金:标准为8000元/人·学年,100%覆盖;
3. 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等奖学金10000元/人·学年,二等奖学金8000元/人·学年,三等奖学金5000元/人·学年;
4. 自治区奖学金:标准为10000元/人·学年。
5.选拔成绩优异者赴国外短期留学并设立企业留学奖学金和助学金,覆盖率为20%以上。
四、校址及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北二环185号,邮编:010070
联系电话:0471—5300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