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确保疫情期间本学科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和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做好我省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晋招考研〔2021〕3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复试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坚持全面考查,科学选拔。以“立德树人”为宗旨,根据招生计划和复试录取办法,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全面考查基础上,对考生的专业能力、创新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考查后择优录取。
(三)坚持公平公正,客观评价。选拔过程政策透明,程序严谨和操作规范。专业课考核和综合素质考核成绩量化。
(四)坚持统筹管理,安全平稳的原则。做好复试工作流程、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复试工作的安全性、可靠性和稳定性。建立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监管工作机制,有效堵塞失职失责漏洞,从源头遏制各类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五)坚持以人为本。实施招生录取“阳光工程”,增强服务意识,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
二、复试的具体安排
(一)复试对象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招生学科、专业(领域)且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
(二)复试时间
1.2021年3月29日上午 8:30开始复试,考生 7:30进入虚拟候考区调试复试设备,服从候考区管理员指令。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时间为3月29日上午8:30。面试时间由抽签决定,如抽中上午面试,按照序号顺延至下午进行。
凡无故不按时参加复试,将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三)复试内容
1.专业能力,全面考核考生对中国史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中国史学科发展动态以及未来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2.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3.综合素质,包括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人文素养和举止表达等。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诚实守信等。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本专业本科主干课,加试课程按《太原师范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范围执行。每科课程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不计入复试总分。加试方式为笔试,通过网络远程进行。考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方式
1.我校采用网络远程形式复试,复试平台使用中国移动“云视讯云考场” 作为复试工作主平台。以“钉钉-云课堂”、“腾讯会议”等为复试工作备选平台。
2.考生在复试前须按照相关要求熟悉操作系统,并按照相关要求选择好具有独立空间的考试场和安装好双机位设备。
3.远程复试要求考生在独立、无干扰场所参加,保持双机位摄像(主机位置放于考生正前方,视频中考生界面底端始终不得高于腹部,双手须全程在视频录像范围。副机位需摆放在考生侧后方,与考生后背面成45°角,能够全程拍摄考生本人和电脑屏幕),同时开启流量微信视频监控,保持电话联络畅通。
三、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复试前须完成复试资格审查。考生通过复试平台提交个人材料电子版。应提供以下材料:
1.准考证电子版。
2.身份证电子版(正反面)。
3.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学生证电子版。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毕业证、学位证电子版。
4.获得境外本科学历、学位的考生,应提供毕业证书电子版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定证书电子版一份。
5.同等学力考生需提供:高职高专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有效学籍证明电子版一份(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须提交有效学籍证明和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的全部本科课程的成绩单电子版)。
6.《太原师范学院2021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电子版。
7.《诚信远程网络复试承诺书》。
8.非全日制考生须提交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定向培养研究生协议书。
考生通过网上签订《诚信远程网络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考生在复试过程中要听从指挥,按时参加复试。
其他材料如本科成绩单、毕业论文、本人科研成果以及专家推荐信等证明本人学习能力的补充材料电子版也可一并上传系统供复试专家查看。对考生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复试。
四、总成绩计算办法及录取办法
(一)总成绩计算
复试总分和初试总分按比例折算为考生总成绩,具体折算办法如下:总成绩=(初试总分折算为百分制)×70%+(复试成绩折算为百分 制)×30%,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二)录取
依据招生计划,按照第一志愿优先原则和择优录取原则,提出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审核通过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确定。
1.录取时按考生总成绩根据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不予录取。
2.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且被我校待录取的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后,点击“查看待录取通知”,待录取状态一般情况默认是“考生已确认待录取”的,考生无须再确认,系统自动完成确认。
3.复试结束后五日内,我校将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应于12小时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六、其他要求
1.根据山西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研究生考试复试收费标准的函》晋发改委收费函[2019]458号函件精神,凡参加我校研究生复试考生,须在复试前缴纳复试费120元/生,考生在收到复试通知后,以在线方式或到银行将复试费转至学校专门财务账户,并保留银行转账凭据或视频付费截图。经确认已交费,方可参加复试。缴费时需备注考生编号和考生姓名。不交复试费,不得参加复试。
2.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3.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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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师范学院历史系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