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师范学院中国语言文学(学科)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确保疫情期间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和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做好我省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晋招考研〔2021〕3号)《太原师范学院关于拟定2021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学科实际特制定本复试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坚持全面考查,科学选拔。以“立德树人”为宗旨,根据招生学科、专业(领域)招生计划和复试录取办法,在对考生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考查基础上,对考生的专业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考查后择优录取。
(三)坚持公平公正,客观评价。同学科、专业(领域)统一标准。选拔过程政策透明,程序严谨和操作规范。专业课考核和综合素质考核成绩量化。
(四)坚持统筹管理,安全平稳的原则。做好复试工作流程、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复试工作的安全性、可靠性和稳定性。建立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监管工作机制,有效堵塞失职失责漏洞,从源头遏制各类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五)坚持以人为本。实施招生录取“阳光工程”,增强服务意识,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
二、接受调剂的专业和研究方向
学科 |
专业和研究方向 |
调剂计划 |
接收调剂名额 |
中国语言文学 (0501) |
1.文艺学(050101) |
3 |
6 |
2.汉语言文字学(050103) |
3 |
6 |
|
3.中国古代文学(050105) |
3 |
6 |
|
4.中国现当代文学(050106) |
3 |
6 |
|
5.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050108) |
1 |
2 |
采取差额形式进行复试,按照复试比例为1:2进行调剂。
三、接受调剂的原则
(一)调剂考生须符合教育部及我校2021年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调剂考生初试成绩(单科与总成绩)达到国家统一划定的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调剂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须与拟调入本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501)。
(四)调剂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五)调剂考生本科阶段须具有相关学科背景。
(六)所有拟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必须保证学籍及学历的真实准确,若出现学籍学历问题导致不能录取,将由考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七)考生申请调剂前,应充分了解文学院各学科、专业的调剂工作办法,接收调剂考生的专业研究方向按照相关规定,复试时将在征求考生意愿基础上进行更适合考生发展的调整。
(八)调剂考生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报考调剂志愿。
(九)对符合各项要求并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安排资格审核和复试,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有关调剂复试录取的详细通知公告。
四、复试的具体安排
(一)复试方式
采用网络远程复试,使用中国移动“云视讯云考场” 作为复试工作主平台。以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以下简称《系统》)、阿里巴巴“钉钉-云课堂”、腾讯公司“腾讯会议”等为复试工作备选平台。请考生届时按照相关要求熟悉操作系统,并保持双机位摄像。(同时开启流量微信视频监控,保持电话联络畅通)。
(二)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应在我校研究生处规定的时间节点前通过《系统》提交扫描电子版材料。应提供以下材料:
1. 准考证电子版。
2. 身份证电子版(正反面)。
3. 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学生证电子版。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毕业证、学位证电子版。
4.获得境外本科学历、学位的考生,应提供毕业证书电子版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定证书电子版一份。
5.同等学力考生需提供:高职高专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有效学籍证明电子版一份(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须提交有效学籍证明和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的全部本科课程的成绩单电子版)。
6.《太原师范学院2021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电子版。
7.《诚信远程网络复试承诺书》。
考生通过网上签订《诚信远程网络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考生在复试过程中要听从指挥,按时参加复试。
其他材料如本科成绩单、毕业论文、本人科研成果以及专家推荐信等证明本人学习能力的补充材料电子版也可一并上传系统供复试专家查看。
对考生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复试。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应当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三)复试时间和内容
复试时间为2021年3月下旬至4月底,具体时间在研究生处网站及我院网站公布,请考生关注。
采用结构化即时问答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面试。为提高复试的有效性,各院(系)可以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办学特色决定复试内容。每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复试内容应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1.专业能力,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本学科发展动态以及未来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2.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3.综合素质,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人文素养和举止表达等。(人事档案审查或政审必须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完成)
4.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本专业本科主干课,加试课程按《太原师范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范围执行。
(五)资格复核
入学后3个月内,招生院(系)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其他要求
1.凡无故不按时参加复试,将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根据山西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研究生考试复试收费标准的函》晋发改委收费函[2019]458号函件精神,凡参加我校研究生复试的考生,须在复试前缴纳复试费120元/生,考生应当在收到复试通知后,以在线方式或到银行将复试费转至学校专门财务账户,并保留银行转账凭据或视频付费截图。经确认已交费,方可参加复试。缴费时需在备注内填写考生编号和考生姓名。不交复试费,不得参加复试,转账账号随后通知,请及时关注网站信息。
3.参加复试的考生请关注报考院(系)公布的复试工作细则。
4.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五、总成绩计算办法及录取办法
(一)总成绩计算
将复试总分和初试总分按比例折算为考生总成绩,具体折算办法如下:
总成绩=(初试总分折算为百分制)×70%+(复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30%
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除旅游管理专业外)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录取
依据招生计划,各院系按照复试办法及学科实施细则要求,按照一志愿优先原则,提出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审核通过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确定。
1.录取时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招生计划依次录取。复试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可不予录取。
2.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且被我校待录取的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后,点击“查看待录取通知”,待录取状态一般情况默认是“考生已确认待录取”的,考生无须再确认,系统自动完成确认。
3.复试结束后五日内,我校将通过中国研招网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应于12小时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六、其他说明
(一)网络复试风险点及应对办法见《太原师范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应急预案》。
(二)网络复试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见《太原师范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防疫实施方案》。
(三)其它未尽事宜由研究生处和文学院负责解释。
热忱欢迎符合条件的同学加入文学院!
联系人:李馨老师
电话:0351—2886411 手机:13821131576
邮箱:lixin1701@qq.com
投诉信箱:wxyldxx@163.com
太原师范学院文学院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