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根据《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8〕14号)的精神,以及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现制定本工作办法。
一、调剂基本条件
(一)参加调剂的考生必须符合法律硕士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考生初试成绩要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区的2020年全国初试成绩要求。
(三)一志愿为法学硕士且本科为法学方向的考生可调剂到法律硕士(法学)。
(四)初试科目与法律硕士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数量应相同,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五)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以下简称“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我校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二、调剂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5月20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开通后考生可报名调剂我校。
2.调剂比例
我校法律硕士专业在调剂生源数充足的情况下,按不低于招生计划数1:1.2安排复试。
3.调剂专业及缺额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学习形式 |
学制 |
缺额 |
法律(非法学) |
035101 |
全日制 |
3年 |
40 |
法律(法学) |
035102 |
全日制 |
2年 |
55 |
4.信息发布
调剂信息及调剂要求将在“调剂系统”和我校官网发布,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
5.志愿锁定
我校接收的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调剂系统”进行调剂。从便利考生出发,我校设定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0小时。锁定期间原则上不得解锁,超过锁定时间系统自动解锁,考生可继续保留所填调剂志愿,等待我校调剂人选确定结果,也可自行改填其他志愿。如考生确有解锁需求,须考生本人向我校研招办电话确认。
(二)确定名单
1.每批次调剂服务系统关闭后,我校按调剂基本条件及我校相关要求,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及内容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2.我校将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管理平台向调剂复试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在复试通知规定的时间内通过调剂系统接受或拒绝复试通知,逾期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3.我校将在复试前对接受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名单进行公示。
(三)复试、录取
调剂考生的复试、录取按照《中央司法警官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执行。
调剂考生与第一志愿考生分别按总成绩排序录取,先行录取第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
我校及时通过“调剂系统”对待录取的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待录取通知规定的时间内通过调剂系统接受或拒绝待录取通知,逾期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
三、拟录取名单公示
拟录取名单(包含考生编号、考生姓名、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将在我校研究生教育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四、其他
1.我校将在每批次调剂系统关闭后下载调剂考生报名信息库,由于考生修改本人调剂志愿导致学校下载的调剂考生报名信息库中无考生报名信息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
2.如需再次开通“调剂系统”的,我校将在研究生教育部网站发布调剂公告。
3.每批次“调剂系统”开启前,我校将解锁上一批次考生。
4.报考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拟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
五、联系方式及相关信息
学校代码:11903
学校名称: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负责部门:研究生教育部
通讯地址:河北省保定市 莲池区 七一中路103号(071000)
咨询电话:0312-5911093、5911973、5911013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研究生教育部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