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 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我校201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1.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加强复试考核,着力提升研究生招生选拔水平,以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
2.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3. 强化复试在研究生选拔中的地位和作用,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加强对专业型考生实践能力的考核。
二、组织管理
1. 成立以校长、校党委书记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录取及纪检监察工作。
2. 研究生院负责复试组织工作,协调各有关学院(医院)进行专业综合素质考核、调剂录取等相关工作。
三、复试基本要求
1. 初试成绩符合天津中医药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2. 符合2019年天津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的报考资格。
3. 实行差额复试,各专业复试比例约为1:1.2~3。根据教育部下达的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结合各专业考生上线具体情况和调剂情况,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可对部分专业的招生计划进行调整。
4.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均按照我校划定的分数线执行。
四、复试资格审查
1. 复试名单由研究生院根据学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与调剂情况确定,并公布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复试名单内所有考生均须参加复试。
2. 复试前将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招生规定者,不予复试和录取。
3. 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并携带以下材料:
①应届生:须携带二代或三代身份证原件、初试准考证原件(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可下载)、学生证原件、2019年报考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填写完整,加盖考生档案或户口所在地党组织印章。右上角注明本人复试号,复试号可于资格审查前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查询)
②往届生:须携带二代或三代身份证原件、初试准考证原件(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可下载)、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学士学位证书原件、2019年报考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 (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填写完整,加盖考生档案或户口所在地党组织印章。右上角注明本人复试号,复试号可于资格审查前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查询)
③所有考生须携带1寸免冠彩色近照1张(贴在体检表上,体检表在资格审查时领取)。
④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还须携带《入伍批准书》复印件和《退出现役证》原件。
4. 特别提示:
①身份证丢失,须提供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
②学生证丢失,须提供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
③往届生有特殊情况暂时无法提供本科毕业证原件者,需提交本科毕业证复印件、相关证明与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提供权威机构的学历认证报告。
④缴费后未参加复试或体检者,已支付的费用不退。
⑤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准复试和录取。
五、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含专业课笔试、专业综合素质考核、外语听力、外语口语。
1. 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2小时。题型为简答题和论述题。所有复试考生均须参加。
2. 专业综合素质考核
专业综合素质考核包括专业综合素质面试和实践(实验)能力考核。学术型考生只须参加专业综合素质面试。中医临床专业型考生、护理专业型考生只须参加实践(实验)能力考核。中药学专业型、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型、应用心理专业型考生须同时参加专业综合素质面试和实践(实验)能力考核。
2.1 专业综合素质面试
(1)专业综合素质面试:面试小组由五位或以上专家组成。面试形式为专家提问、考生当场作答。考核内容涉及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对所报考专业发展动态了解、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综合素质。
(2)面试专家根据《天津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专业综合素质面试与外语口语测试表》评分要素进行独立评分并签字。
2.2 实践(实验)能力考核
(1)中医临床专业型主要考核临床实践技能,五位专家独立评分,专家打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考生专业综合素质考核成绩。
(2)护理专业型、中药学专业型考生主要考核其实践或实验动手操作技能;汉语国际教育、应用心理主要测试其理论联系实际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五位专家独立评分,专家打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考生专业综合素质考核成绩。
3. 外语听力(满分50分):测试形式为统一播放录音(考生自备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专用耳机),涂卡作答,考试时间约30分钟;所有复试考生均须参加。
4. 外语口语(满分50分):中医类专业型(含中西医结合临床专业型)考生与护理专业型考生外语口语测试单独组织,由专家根据《外语口语测试表》的评分要素独立评分并签字;其他专业的外语口语测试与专业综合素质面试合并在一场进行,由专家根据《天津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专业综合素质面试与外语口语测试表》评分要素进行独立评分并签字。
六、成绩计算方法
1. “复试总成绩”满分为3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专业综合素质考核满分100分,外语听力满分50分,外语口语满分50分。专业综合素质考核成绩计算方法:
(1)中药学专业型专业综合素质面试满分60分、实践(实验)能力考核满分40分;
(2)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综合素质面试满分50分、实践(实验)能力考核满分50分;
(3)应用心理专业综合素质面试满分60分、实践(实验)能力考核满分40分;
(4)中医临床专业型考生实践(实验)能力考核满分100分;
(5)护理专业型考生实践(实验)能力考核满分100分。
2. “总成绩”计算办法: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进行加权之和为总成绩。
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0%+复试总成绩×50%。
七、录取原则
1. 分专业(注:不同专业代码和同一专业代码不同院系所均视为不同专业,以下同)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各专业一志愿考生录取成绩与调剂考生录取成绩分别计算,在符合录取要求的前提下,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
2. 若总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复试总成绩仍相同,按照专业综合素质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专业综合素质考核成绩仍相同,则按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3.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单独录取;享受国家相应的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经核实后按国家政策加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 复试不合格(即复试总分低于180分)不予录取。
5. 经资格审查如有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资格审查材料,不予录取。如被录取则取消录取资格。
6. 在规定时间内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7. 所有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都必须在复试期间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8. 若某些专业经过复试未完成招生计划,剩余的计划将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调整,原则上我校不安排二次调剂复试。
八、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监督管理,考生对拟录取结果持有异议的,应在拟录取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研究生院提出复议请求,招生工作小组予以答复。
九、信息公开制度
复试分数线、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等及时通过网络进行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将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将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招生单位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2-59596191
学校纪检的监督电话:022-59596106(该电话不做招生政策解释)
网络监督邮箱:jdyx10063@126.com
公示网址:http://yjsy.tjutcm.edu.cn/
受理举报部门:天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鄱阳湖路10号
最终解释权在天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天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19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