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4)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和经济类综合能力可视为相同。
(5)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的初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可在第一志愿报考专业《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基础上降低20分,单科分数线不变。
(6)我校一志愿上线考生若未能参加我校复试,或复试未录取,可自行联系校外调剂。
二、接收调剂考生的专业
单位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003材料设计与工程学院 | 080500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082102 | 纺织材料与纺织品设计 | |
082103 | 纺织化学与染整工程 | |
006商学院 | 025400 | 国际商务 |
120201 | 会计学 | |
120202 | 企业管理 | |
007信息工程学院 | 080202 | 机械电子工程 |
008语言文化学院 | 130100 | 艺术学理论 |
009美术学院 | 130100 | 艺术学理论 |
130400 | 美术学 | |
135100 | 艺术 | |
010信息中心 | 082104 | 服装设计与工程 |
011民族服饰博物馆 | 030405 | 中国少数民族艺术 |
013中国服饰科学技术研究院 | 080202 | 机械电子工程 |
082100 | 纺织科学与工程 |
(1)学校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开放关闭调剂服务系统时间将提前在学校官网公布。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2)学校根据本单位接收调剂办法在“调剂服务系统”中设置接收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和申请条件。专业复试小组负责制定接收调剂复试考生的筛选标准,各专业(专业方向)接收调剂复试的考生数原则上不高于专业(专业方向)剩余招生计划数的1.5倍(四舍五入)。
(3)学校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三、复试科目及成绩计算
2021年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包括面试、业务水平审核、英语口语测试三部分。面试成绩占50%,业务水平审核成绩占40%,英语口语测试成绩占10%。
1.面试:满分为50分,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进行。
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素养、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等。考核指标分值如下:
考核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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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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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基本情况及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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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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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知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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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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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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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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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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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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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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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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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开始前应先进行考生的身份确认,查验考生居民身份证和初试准考证。面试分为考生陈述、专家提问等环节。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业务水平审核:满分为40分。
3.英语口语测试:满分为10分,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进行。
英语口语测试和面试同时进行,每位考生英语口语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
复试成绩 = 面试成绩 + 业务水平审核成绩 + 英语口语测试成绩
4.坚持立德树人,着力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修养的考核,通过面试和政审等方式从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认真考核其现实表现,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加试课程的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方式为笔试,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进行,考试科目由二级招生单位自定并及时通知考生。
四、复试时间
调剂复试安排另行通知。
参加调剂复试考生应及时完成复试费缴纳、资格审查、业务水平审核材料提交等环节,按照我校研招办通知做好参加网络远程复试的准备。
五、复试费缴纳
复试前考生须登录学校缴费平台http://pay.bift.edu.cn,缴纳复试费100元/人。本校应届毕业生用户名为学号,其他考生用户名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均为身份证号后6位。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尽快完成缴费。
(注意:不要自己注册用户,使用规定用户名登录,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点击学费住宿费一项进行缴费)
六、资格审查
考生须按我校官网已发布的要求完成复试资格审查(调剂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及时将资格审查材料发邮件至调剂考生专用邮箱:biftyjs3@163.com),同时保留原件备查。
七、业务水平审核
考生应及时关注我校官网上发布的复试安排,按我校官网发布的要求完成业务水平审核,同时保留原件备查。
八、材料提交说明
1.考生须确保提交的资格审查及业务水平审核材料真实有效,对伪造或者提供不实信息者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
2.资格审查及业务水平审核材料均发送至指定邮箱。请按照要求做好资料整理,如提交后审查未通过及时重新提交。
九、网络远程复试的条件要求
1.考生按照学校官网发布的相关要求提前准备好合适的复试环境及复试设备,并保持联系畅通(手机+邮箱),配合二级招生单位复试小组在指定时间完成平台测试与流程演练。
2.如有其他特殊情况,请及时联系我校研招办或复试小组,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积极提供合理帮助。
十、成绩评定及录取方法
1.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总成绩进行名次排序。考生总成绩中初试成绩权重占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权重占总成绩的40%,按总成绩排名名次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百分制)×40%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合格线为60分),不予录取。
3.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录取。政审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所有招生专业不进行破格复试。
十一、信息公示公开
1.学校将在官网上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将拟录取名单报“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审核。
2.拟录取考生应及时提交电子版《体检表》,发邮件至biftyzb@163.com,保留原件备查。电子版《体检表》及邮件主题均以 “体检表+15位考生编号+姓名”命名。空白《体检表》从我校网站下载,可在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受疫情影响不能及时参加体检的考生需作出说明可延后提交。考生须确保提交的《体检表》真实有效,对伪造或者提供不实信息者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
十二、严格考生资格审查及严肃考风考纪
1.在复试前应采用电子邮件、平台系统等途径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2.在远程复试过程中,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禁复试“替考”。
3.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者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三、二级招生单位调剂工作联系方式
单位
|
专业(方向)
|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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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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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
材料设计与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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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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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清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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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61346064
|
jiaqingxiu@163.com
|
纺织化学与染整工程(染整工程方向)
|
张丽平
|
13011042576
|
amyer007@163.com
|
|
纺织化学与染整工程(纺织化学方向)
|
李文霞
|
13521162830
|
liwenxia307@163.com
|
|
纺织材料与纺织品设计
|
鲍利红
|
15910962280
|
clyblh@bift.edu.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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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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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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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老师
|
13671084476
|
sxyyjs@bift.edu.cn
|
会计学
|
邵老师
|
13240304041
|
sxyyjs@bift.edu.cn
|
|
国际商务
|
李老师
|
13811321976
|
sxyyjs@bift.edu.cn
|
|
信息工程学院
|
机械电子工程
|
袁晔
|
13552008639
|
jcjxb@bift.edu.cn
|
语言文化学院
|
艺术学理论
|
张慧琴
史亚娟
|
13501073042
15001182768
|
bfzhhq@163.com
galqsyj@126.com
|
美术学院
|
艺术学理论
|
马烈
|
010-64288016
|
yijiaobu@126.com
|
美术学、艺术
|
孙雪洁
|
010-64288016
|
yijiaobu@126.com
|
|
信息中心
|
服装设计与工程
|
李雪飞
|
13552026021
|
jsjlxf@bift.edu.cn
|
博物馆
|
中国少数民族艺术、文物与博物馆
|
张毓雯
|
13810382178
|
bwg@bift.edu.cn
|
中国服饰科学技术研究院
|
机械电子工程、纺织科学与工程
|
马浩
|
13521553850
|
gxymh@ bif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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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其它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5年(国际商务专业为2年),艺术类8000元/年,工科、管理、经济类6000元/年,文物与博物馆专业13000元/年。
学校官网研究生招生网页:yjs.bift.edu.cn
北京服装学院研招办电话:010-64288145
北京服装学院纪检监察处:010-64288281,举报邮箱:jsc@bift.edu.cn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招办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