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我校公共卫生学院、药学院硕士研究生经过第一志愿复试和调剂拟录取后尚有招生计划余额。定于4月20日14:00至4月21日7:30进行第六轮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调剂办法见我校研究生院官网4月2日发布的《哈尔滨医科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调剂管理办法》。
一、调剂学科及计划数
接收调剂考生的学院、学科招生计划数见下表
学院代码 |
学院 |
学位类型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代码及名称 |
计划缺额数 |
参加调剂复试限额数 |
调剂要求 |
002 |
公共卫生学院 |
学术学位 |
100401 |
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 |
01流行病学相关研究 |
1 |
3 |
报考专业:1004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
002 |
公共卫生学院 |
学术学位 |
100402 |
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 |
02劳动卫生学相关研究 |
4 |
12 |
报考专业:1004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
008 |
药学院 |
学术学位 |
100702 |
药剂学 |
01药剂学相关研究 |
1 |
3 |
报考专业:1007药学,1055药学 |
008 |
药学院 |
学术学位 |
100703 |
生药学 |
01生药学相关研究 |
2 |
6 |
报考专业:1007药学,1055药学 |
008 |
药学院 |
学术学位 |
100705 |
微生物与生化药学 |
01微生物与生化药学相关研究 |
2 |
6 |
报考专业:1007药学,1055药学 |
008 |
药学院 |
学术学位 |
1007Z1 |
临床药学 |
01临床药学相关研究 |
2 |
6 |
报考专业:1007药学,1055药学 |
二、考生申请调剂的条件要求
1.报考调剂要求见上表,我校调剂只招收外国语考试科目为“英语一”的考生。
2.其他要求见我校研究生院官网4月2日发布的《哈尔滨医科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和《2021年哈尔滨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说明》
3.如有符合政策性加分考生报考我校调剂,请于4月21日7:30前将以下材料发送至邮箱hydyzb@sina.com
⑴个人申请书(请写明自己所报考学院、专业、申请原因及联系电话);
⑵身份证复印件;
⑶准考证复印件;
⑷加分相关证书的复印件;
⑸其他考生个人认为需提交的材料;
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文件及加分名单审核考生资格,办理加分事宜。因涉及确定调剂复试排名,逾期未申请者,将视为放弃享受加分政策权利。
三、确定参加调剂复试考生原则
4. 调剂实行差额复试,各学院各学科(专业、领域、方向)第三次调剂复试人数按学科调剂计划数的300%限额。
5.学校根据调剂学科报考条件和申请条件要求对申请考生进行筛选,然后按申请考生的初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排序,根据计划余额及复试比例确定参加调剂复试考生名单,如在最低分数出现成绩并列情况,则均参加复试。
四、调剂基本程序
6.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中发布的哈尔滨医科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调剂计划余额中选择意向学科点击申请,每名考生只能申请一个调剂学科(如果该学科有多个研究方向须选择某一个研究方向进行调剂申请),申请调剂两个及两个以上学科均视为无效调剂数据。
7.我校将在4月21日7:30时截止申请,并于4月21日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取得调剂复试资格的考生发放复试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到研招网上进行确认接受复试,过期未确认者视为放弃复试资格,未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可调剂其他学校。
8.如本次调剂后仍有学科未能完成招生计划,我校将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陆续发布调剂信息。
五、报考我校调剂的考生需及时关注报考学院的通知(报考学院联系方式见附件1)。其他参见我校研究生院官网4月2日发布的《哈尔滨医科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
六、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组参与审核各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各学院纪检监察组通过现场督查、查看录像等方式对复试工作进行监督。
本实施方案解释权在哈尔滨医科大学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