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3年法学学科硕士研究生国家线,2013年我校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三个招生专业各需接收部分调剂生。我校接收研究生调剂的基本条件是:(1)考生初试成绩总分及各单科分数均达到国家规定的2013年A类地区研究生复试分数线;(2)报考专业与调剂专业相近。
请有意向的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网站“工作动态”栏目发布的招生信息,第一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设立的2013年研招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并完成网站要求的所有调剂流程(未完成调剂流程的调剂申请无效)。
我校将根据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本人本科就读院校、英语四、六级分数、在校表现及荣誉等综合情况,确定调剂考生复试名单,并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服务系统中及时通知进入复试的考生来我校参加复试。
联系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989号上海政法学院求实楼315室;邮编?:201701;
联系电话:021-39225119(吴老师,冯老师),39225118(潘老师)
研究生部
二〇一三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