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是硕士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以及我省相关文件要求和《沈阳航空航天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适用范围
2025届本科毕业生。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及推免生遴选和接收工作。
三、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科学严谨、细致全面的开展遴选工作,坚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推免生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坚持以德为先,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学业表现,综合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优先推荐在本学科领域有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培养潜质的学生。
四、推荐办法
(一)推荐名额
总名额共计13人,分配方式为:
(1)专业分配名额共计9人,其中电子信息工程专业6人,通信工程专业3人,推免生候选人按照专业总成绩排名顺次录取。
(2)学院机动名额4人,在专业分配完成后,其余推免生候选人按照学院总成绩排名顺次录取。
(3)若各专业满足遴选资格人数不足专业分配名额,则剩余名额与学院机动名额4人相加按照推免生候选人总成绩排名顺次录取。
(二)推免生申请条件
1.推免生应为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学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基础知识扎实,学习成绩优良,在校期间所学必修课程成绩均合格以上(不包括补考和重修),学业成绩平均排名在前30%以内(含)。专业排名以《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中相关要求计算学生前三年六个学期的平均绩点排名。全部课程成绩均以学生首次课程取得的成绩为依据。
5.学生在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及以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的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指导教师除外)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做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具有以上特殊学术专长者可不受第4项限制,但需提交佐证材料和我校本(学科)专业三名以上教授的联名推荐书,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严格审议后提交到学校专家审核小组审核鉴定,并组织学生进行公开答辩后确定审核鉴定意见。
(三)申请者需提供的材料
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日期前上交以下材料:
1.《沈阳航空航天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学院排名情况及联合推荐书;
2.提交本人有代表性的学术论文、出版物、专利和科技成果的复印件一份;
3.提交在学期间学科竞赛、科技活动或其它获奖的证明一份;
4.社会工作与活动证明材料。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审查提交申请学生是否具有参加推免遴选资格。
(五)遴选与公示
1.遴选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全面考察、突出重点、注重能力、保证质量的原则。
2.遴选范围。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均可参加遴选考核。
3.考核内容及推免总成绩计算。
坚持把政治思想考核放在第一位,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坚持公开公平、全面考察、突出重点、注重能力、保证质量的原则;坚持全面考查,重点突出的原则。全面考察推免生在德智体等方面的表现情况,重点考核推免生的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学术不端行为或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取消推免资格。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相关佐证材料,根据《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综合成绩计分细则》(见附件2)进行评分,计算方法如下,
学业成绩和综合能力成绩满分各100分,总成绩=学业成绩(平均绩点所对应的成绩)×80%+综合能力成绩×20%。
4.考核形式及排名方法。
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综合能力成绩的给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所提交的材料进行打分,根据推荐名额要求,按总成绩排名顺序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如遇总成绩相同情况,按照学业成绩绩点高低进行排名。
5.确定拟推免资格名单与公示。
拟推免资格名单在9月14日前通过公告的方式在学院办公告示栏进行公示,公示3日无异议后报送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最终推荐名单以学校公示为准。
五、管理监督
(一)推免工作将在学校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按规执行。对任何违反操作程序,弄虚作假行为的个人,依据学校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的成员如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校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未按规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取消其推免资格。
(三)保证咨询、申请和申诉渠道的畅通。考生对推免工作有异议,可依照《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学生申诉管理办法》向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反映。
咨询、申诉电话如下:
学院咨询电话见官网
学院监督电话见官网
(四)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2024年9月9日
附件1:
关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2025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
一、推荐名额:推免生指标为13人。
二、提交申请
申请者需在2024年9月10日10:00之前将所提供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见官网。
三、资格审查
推免生资格审查工作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审查提交申请的学生是否具有参加推免遴选资格,2024年9月11日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名单,同时公示专业排名情况和提交联名推荐书及全部佐证材料,公示时间为3日。
四、遴选与公示
拟推免资格名单在9月14日前通过公告的方式在学院办公告示栏进行公示,公示3日无异议后报送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最终推荐名单以学校公示为准。
原标题: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文章来源:https://yjs.sau.edu.cn/info/1002/419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