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根据《四川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实施办法(修订)》、《四川大学关于做好推荐202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学校指标分配,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推荐原则
(一)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二)坚守立德树人根本,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选拔,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荐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突出考查学生本科阶段的一贯学业表现,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引导学生全面发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三)坚持择优推荐原则,建立推免生遴选过程的科学评价体系,形成激励本科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的正确导向。
(四)推免生遴选过程严格执行回避政策。推免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者报名参加学院推免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综合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二、推免条件
学院从具备下列条件的学生中择优遴选推免生:
(一)基本条件
1.我院普通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和委托培养的学生,不含吴玉章学院、各类创新班、实验班的学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本科阶段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品行表现优良,本科阶段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按所在专业培养方案完成前三年(五年制为前四年)要求的全部必修课程,取得规定的学分。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独立思考、综合分析及实际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学术发展潜力。
6.外语水平和运用能力应满足跟踪世界学科发展最新动态及国际学术交流的需要。
7.当年推免工作完成之后降级的同学,不再有保研资格。
8.每位同学只能有一次推荐机会,如推荐给团委的支教保研、校外单位的补偿计划,都只能有一次推荐的机会。
9.对为国家和学校做出突出的贡献、赢得荣誉的高水平运动队学生,参照《四川大学高水平运动员免试攻读研究生运动成绩加分办法(2024年试行)》执行,义务兵役退役复学(入学)学生参照《四川大学2020年退伍复学士兵保研条件》执行。
(二)成绩要求
1.课程成绩的排名须列本专业前50%(土木工程专业按模块取前50%,力学-软件实验班取前75%)。课程成绩是指学生前三学年(五年制为前四学年)培养方案要求的全部必修课程(土木工程要求前三年培养方案的全部必修课程和主修模块课程)成绩。课程成绩计算采用第一次修读的成绩,补考和重修成绩不用于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成绩计算。
2.具备良好的外语能力和水平,校内必修外语课程考试(含口语)加权平均成绩≥80 分;或英语四级成绩≥568分;或英语六级成绩≥425 分;或 TOEFL 成绩≥88 分;或新GRE 成绩≥310+4 分;或 IELTS 成绩≥6 分;或 GMAT 成绩≥600+4 分。第一外语为其他语种的,参照执行。校内英语课程成绩计算,采用第一次修读的成绩,社会考试采用2024年8月31日之前取得的最高成绩。对为国家和学校做出突出的贡献、赢得荣誉的高水平运动队学生,参照《四川大学高水平运动员免试攻读研究生运动成绩加分办法(2024年试行)》执行,义务兵役退役复学(入学)学生参照《四川大学2020年退伍复学士兵保研条件》执行。
3.强基计划、拔尖计划学生按照《工程力学“拔尖计划”“强基计划”学生动态进出考核与本硕博贯通式培养阶段性考核办法(修订)》执行。
4.对为国家和学校做出突出的贡献、赢得荣誉的高水平运动队学生,课程成绩入围范围可扩大到70%。义务兵役退役复学(入学)学生,课程成绩入围范围可扩大到70%或学分绩点3.0及以上。
三、组织与领导
(一)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负责学院推免生工作的组织、考核、审定并接受考生咨询、申诉及处理等工作。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实行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
见官网
(二)各专业和学工组成立专家审核小组,小组成员原则上由副教授以上职称的老师组成,负责学生所提供的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社会实践活动及思想品德考核材料的审定和加分确认工作。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专家审核小组组长原则上由专业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教研室主任担任;社会实践活动及思想品德考核专家审核小组组长由院团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学生科科长担任。专家小组成员不得少于5 人。有直系亲属参加推免的,或与参加推免学生有文章共同作者的老师,不能担任审核小组成员。
(三)事务组
组长:刘 亚、李 潇
成员:翟盼盼、刘 芸、康 澳、贺 超、曹 霞、陈 浩。
职责:审核学生报名,核算学生各项成绩、协助专家审核小组开展工作,录像等相关工作。
四、成绩计算
学院在考核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学生的“课程成绩”、“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成绩”、“社会实践活动及思想品德考核成绩”确定推免生的综合成绩。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以综合成绩排名并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应包含综合成绩构成中的各项成绩。
(一)综合成绩构成
综合成绩=课程成绩(60%)+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35%)+社会实践活动及思想品德考核(5%)(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学生前三学年(五年制为前四学年)培养方案要求的全部必修课程成绩(土木工程专业增加主修模块课程)均须纳入课程成绩的计算范围,课程成绩统计截止时间与秋季开学补缓考成绩录入截止时间相同。
(二)各项成绩的计算方法
1.课程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1)土木工程专业
课程成绩=[∑(某必修课程成绩(第一次考试成绩)×该课程学分)+∑(某主修模块课程成绩(第一次考试成绩)×该课程学分)*Ki]/∑(必修总学分+主修已修总学分)
Ki为主修模块调整系数
Ki=所有模块前50%学生的加权平均成绩/某模块前50%学生的加权平均成绩
(2)非土木工程专业
课程成绩=∑(某门课程成绩(第一次考试成绩)×该课程学分)/∑课程学分
2.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制定《建筑与环境学院推免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社会实践活动及思想品德考核加分细则》(见附件一),专家审核小组审核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认定。重点考核学生对科研的投入、专业素质、研究能力、科研成果水平和潜在的创造力、学生本人负责和参与的学科竞赛、各类创新项目和科学研究的过程及阶段性成效、论文发表、发明专利等。相关证明材料统计截止当年8月31日。此项最终得分以专家组审核意见为准,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
3.社会实践活动及思想品德考核:由学院学工组根据《建筑与环境学院推免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社会实践活动及思想品德考核加分细则》(见附件一)进行认定。社会实践活动主要指:社会工作特长;组织、参加校内外公益活动、参加校内学生组织、社团活动、班级服务等;参加社会实践、文学、艺术、体育类竞赛等;参军入伍服兵役、到国际组织实习等。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本科期间未参加志愿者服务者,社会实践活动部分涉及的加分项全部不加分。相关证明材料统计截止当年8月31日。
4.强基计划、拔尖计划学生按照《工程力学“拔尖计划”“强基计划”学生动态进出考核与本硕博贯通式培养阶段性考核办法(修订)》计算成绩。
5.对为国家和学校做出突出的贡献、赢得荣誉的高水平运动队学生,同时参照《四川大学高水平运动员免试攻读研究生运动成绩加分办法(2024年试行)》进行加分,义务兵役退役复学(入学)学生同时参照《四川大学2020年退伍复学士兵保研条件》进行加分。
五、推免工作流程
(一)学院根据学校工作通知要求,9月10日之前公布《四川大学建筑与环境学院2025届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
(二)9月11日下午5点之前,辅导员通知具有推免资格的学生提交相关材料,清单如下:1.封面(仅写学生专业和姓名)、2.《四川大学建筑与环境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3.《建筑与环境学院2025届推免生科研能力加分登记审核表》、4.《建筑与环境学院2025届推免生社会实践与思想品德考核加分登记审核表》、5.加分支撑材料(如:论文见刊的杂志及文章复印件、杂志目录和封面复印件,专利授权证书复印件、项目结题证明复印件、竞赛通知及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成果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31日)。将1.2.3.5(科研加分材料)用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用透明文件袋装好交给教务老师;将1.4.5(社会实践加分材料)用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用透明文件袋装好交给辅导员老师;退伍复学(入学)学生及高水平运动员的1.2.3.4.5材料用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用透明文件袋装好交给辅导员老师;拔尖计划学生的材料交于李浪老师。
(三)9月13日,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审核完学生的加分,学院教务老师计算学生的综合成绩。9月14日12:00之前,同学到教务老师处核对自己的综合成绩并签字确认。
(四)9月17日在学院网站公示拟推荐资格学生名单、综合成绩。
(五)获得拟推荐资格的同学(含拔尖计划)(含候补)于9月18日中午12点之前,登录综合教务系统(学生版)(网址:http://zhjw.scu.edu.cn),在推免管理中完成信息填报,账号和密码与综合教务系统登录账号密码一致。同时,获得拟推荐资格的同学将可信成绩单电子版(可信成绩单命名格式为:身份证号_姓名,请注意符号为短下划线)发送至邮箱scu_305@163.com,并于9月18日下午4点之前在系统中核对,9月18日下午5点之前到江安建环大楼216办公室进行核对签字。
(六)获得推免指标的推免生在接收阶段需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注册(9月22日后)、查询招生单位的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七)学生对公示名单如有异议,可以通过申诉渠道在公示期内向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反映。
申诉途径:见官网
六、管理与监督
(一)进入学院拟推荐名单公示阶段,原则上不能退出。
(二)获得免试资格者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1.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
2.取得推免生资格后受到处分的;
4.取得推免生资格后在毕业学年中所修必修课程(包括毕业实习、毕业设计及毕业论文)考核成绩低于满分的80%(或B+);
5.经查实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
6.体质测试成绩未达标。
本实施办法由四川大学建筑与环境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四川大学建筑与环境学院
2024年9月8日
附件一:四川大学建筑与环境学院2025届推免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社会实践活动及思想品德考核加分细则(总分40分计)
附件二:学院认可的竞赛,由推免专家审核小组确认加分情况
附件三:学院认可的文艺、体育类比赛
原标题:四川大学建筑与环境学院2025届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
文章来源:http://acem.scu.edu.cn/info/1003/1274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