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相关会议精神以及我校《上海大学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上大内〔2024〕154号)文件精神,文化遗产与信息管理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机构
见官网
二、推免工作原则
1.坚持优化调整,着力服务国家发展战略,选拔培养拔尖创新人才。
2.坚持立德树人,科学选拔和培养高素质人才。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建立科学遴选的评价体系,突出考察本科阶段的学业表现,严格审定综合评价加分指标。
3.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保障各类学生权益。充分保障学生知情权和申诉渠道畅通。
4.坚持严格管理,全力维护公正公平。建立健全的推免工作规章制度、人员管理制度、回避制度,严格执行政策。
5.学生拟选择报考专业需为信息资源管理、考古学一级学科下的相关专业。
三、名额分配
根据《上海大学2025年本科毕业生推免名额分配方案》,我院共获得11个推免名额,可推荐14人;其中档案学专业推免名额4个,可推荐5人;信息资源管理专业推免名额2个,可推荐3人;考古学专业推免名额5个(包含硅酸盐质文物保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革命文物协同研究中心1个),可推荐6人。
四、推免申请范围及条件
1.推免申请范围:上海大学202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录取须纳入国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或内地高校面向港澳台侨招生范围,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2.推免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学兼优,身心健康。
(2)追卓越、创一流,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系统掌握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专业实践的能力和基础,以及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潜质。不存在任何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等行为。
(3)本科阶段学业成绩作为推免生遴选的基础指标,学业成绩使用学生在相关课程获得的首次成绩,截至2023-2024学年夏季学期结束,学业平均绩点不低于3.10,且无重修后不及格的必修课程。同时应完成截至2023-2024学年夏季学期结束专业教学计划表安排的所有学科基础课的修读。
(4)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并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要求。
(5)定向生不享受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待遇。如学生提出申请推免资格,必须在学校规定的各学院上报推荐名单或个人申请的时间节点前,提供定向省(区)同意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函件等相关文件。不能提供相关文件者,学校不接受推免申请。
五、推免遴选指标的设定
1.遴选指标的组成。遴选指标包含学生学业综合成绩和体现学生全面发展的相关项目指标。
(1)学业综合成绩指学生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即截至2023-2024学年夏季学期结束,学生根据教学计划所修读的所有本科课程首次获得的平均成绩绩点。
(2)全面发展的相关项目指标主要包括学生提供的以下六个类别证明或成果:
第一类:入伍服兵役
第二类:参加有组织志愿服务
第三类:国际组织实习
第四类:科研创新成果
第五类:参赛获奖
第六类:体育参赛获奖
第四类项目一般应为学生本科阶段在高水平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正式发表的,或与指导教师联合发表(限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学生与其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合作的科研成果,不纳入加分指标认定范围。
第五类项目一般应为独立参加或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竞赛(限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不低于国内赛事相关标准和要求)。竞赛认定范围为《上海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指导目录》(国家级及以上)。
2.学术专长的认定。由学院材料审核专家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竞赛获奖等的真实性进行审核鉴定。对于与指导教师联合发表论文或参赛的,指导教师应出具推荐信,客观陈述学生在联合成果中所作的实际贡献。学院组织提交科研创新成果、竞赛获奖的学生进行公开答辩,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材料审核专家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材料、公开答辩等情况,给出明确审核认定意见并签字存档。
3.遴选指标的权重设定
(1)学生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权重75%;
(2)学生全面发展相关项目指标权重:
第一类:入伍服兵役权重30%
第二类:参加有组织志愿服务权重5%
第三类:国际组织实习权重5%
第四类:科研创新成果权重35%
第五类:参赛获奖权重20%
第六类:体育参赛获奖权重5%
根据学科特点制定加分细则(具体见文后附件),同一类别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只取最高一项;各类加分不得超过本类权重最高分。
4.总分计算
总分=首次考试平均绩点*0.75+(相关项目指标总分/100)*4*0.25
相关项目指标总分=入伍服兵役项*0.3+参加有组织志愿服务项*0.05+国际组织实习项*0.05+科研创新成果项*0.35+参赛获奖项*0.2+体育参赛获奖项*0.05
六、推免工作具体安排
9月10日发布学院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9月12日上午10:00前,学生报名并填报《上海大学2025年文化遗产与信息管理学院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表》,需提供成绩大表原件、排名证明原件、全面发展相关项目等佐证材料。逾期视作放弃推免资格。报名地点:东区4号楼102袁媛老师处。
9月13日下午13:30组织公开答辩,学院材料审核专家小组审核鉴定学生的学术专长,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遴选指标与材料审核专家小组意见认真审核考察学生综合情况,在学校下达的推荐名额范围内确定学院拟推荐名单。
9月17日前在学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同时以书面形式向教务部报送“上海大学文化遗产与信息管理学院推荐202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报告”,报告本单位推免工作开展情况,并附推荐名单汇总表及相关材料。
9月20日后,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听取并审定当届推免生名单;教务部公示当届推免生名单。名单上传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七、注意事项
1.文化遗产与信息管理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在充分研究、集体决策的基础上,按照学校的推免工作要求制定本办法。推免工作相关制度、办法、实施细则及拟推免名单、拟录取名单等重要事项均事先以书面或会议形式向学院党委汇报。对相关选拔标准、选拔程序和其他推免工作程序及实施细则等向本院全体学生予以公示,并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备案,严防不正之风对推免工作的干扰。
2.学院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的,主动申请回避;如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的,主动向本单位报备。学院教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若子女在本单位参加推免时,主动向本单位报备,相关领导干部要全程回避。学院参与推免工作的人员签署《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承诺书》。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主动报备。对未按规定报备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和录取资格。学院在公示拟推荐名单时,对有回避关系的推免生进行明确标注。
3.在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的基础上,由导师、辅导员进行推荐,并填写推荐表,交到东区4号楼102袁媛老师处。
4.学生应对申报资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对推免办法有不明白的情况,可向学院提出;如有异议,学生可以在推免生名单公示结束前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实名反映,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对于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不能解决的争议,学生应在学校推免生名单公示结束前向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争议双方在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时陈述理由,最后由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作出决定。
5.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要履行《申请上海大学2025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承诺书》的承诺。学校不再将其列入毕业生就业推荐计划,不接受其赴境外公派留学的申请,不受理其放弃推免资格申请。
6.对于未达到学校提出的大四学年学业成绩等要求的推免生,未取得学士学位证书和本科毕业证书的推免生,推免拟录取后至入学前触犯法律或受到处分的,以及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存在考试作弊、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或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7.申请攻读本校推免生的学生,没有获得上海大学推荐名额的,本校不予接收;申请攻读外校推免生的学生,没有获得上海大学推荐名额的,外校录取或任何承诺均不获承认。
8.全面发展的相关项目指标中“入伍服兵役”类加分细则由武装部制定;“参加有组织志愿服务”类加分细则由团委制定;“国际组织实习”由国际部审核认定;“体育竞赛成果”类加分细则由体育学院制定。
9.学院材料审核专家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竞赛获奖等的真实性进行审核鉴定。
10.学生申报推免时需谨慎考虑,未履行《申请上海大学2025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承诺书》承诺,属于失信行为,将取消其一切评奖评优资格。
11.未尽事宜以学校有关文件为准。
附件:学生全面发展相关项目指标评分细则
1.入伍服兵役
以武装部制定的《关于2025年推荐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伍服兵役”相关条款的说明》为指导。
(1)圆满完成服兵役任务的,得80分;
(2)获得连级表彰、嘉奖及荣誉称号的,加5分,得85分;
(3)获得营级表彰、嘉奖及荣誉称号的,加10分,得90分;
(4)获得团级及以上表彰、嘉奖及荣誉称号或个人荣立三等功以上的加20分,得100分;
(5)上述奖项取最高值,不累计;
(6)学生需提供相应获奖材料原件供核验。
2.志愿服务
以《上海大学2025年推荐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志愿服务项目认定指导意见》为指导,以志愿汇平台记录为准。
(1)大学本科期间有参与有组织的志愿服务经历,服务时长不足20小时的,得80分;累计服务时长20小时及以上的,得90分;
(2)获得省市级及以上“优秀志愿者”相关荣誉称号的,加10分;获得校级/区级“优秀志愿者”相关荣誉称号的,加5分;参与校内外疫情防控专项志愿服务的,加5分。若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只取最高一项,且不累计加分;
(3)学生需提交志愿服务材料原件,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定;
(4)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时间截至2024年8月31日;
(5)若存在材料造假、信息不实等情况,一经查实,取消推免资格。
3.国际组织实习
(1)学生提交实习证明材料,通过国际部认定,得100分。
(2)若存在材料造假、信息不实等情况,一经查实,取消推免资格。
4.科研成果
(1)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在C刊及以上级别刊物发表专业学术论文,100分;与指导教师联合发表(限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在C刊及以上级别刊物发表专业学术论文,50分。
(2)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在北大核心期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80分;与指导教师联合发表(限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在北大核心期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40分。
(3)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在C刊、北大核心等以外的学术刊物正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50分;与指导教师联合发表(限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在C刊、北大核心等以外的学术刊物正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25分。
(4)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在C刊、北大核心等以外的学术刊物增刊(专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10分;与指导教师联合发表(限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在C刊、北大核心等以外的学术刊物增刊(专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5分。
(5)以独立作者或者第一作者入选上海大学本科生学术论坛论文及获奖:一等奖50分,二等奖30分,三等奖20分,优胜奖10分。
(6)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国家级主持人80分,参加人10分;市级主持人50分,参加人8分;校级主持人20分,参加人5分。推免工作前已经申请终止的项目不加分;对于推免工作前尚未完成的项目,申请人需签订项目完成承诺书。
(7)学术论文以见刊(或网络首发)为准;学术论文是否加分视发文内容与发文期刊质量,由材料审核专家小组审核决定。
(8)若存在违反学术道德与规范、信息不实等情况,一经查实,取消推免资格。
5.参赛获奖
学生独立参加或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竞赛(限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不低于国内赛事相关标准和要求)。
(1)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主持人一等奖100分,二等奖90分,三等奖80分;第一、第二参加人分数减半;其他参加人20分。
(2)教育部教指委创新型优秀科技作品主持人80分;第一、第二参加人分数减半;其他参加人20分。
(3)学校认定的全国各类竞赛:主持人一等奖80分,二等奖70分,三等奖60分。第一、第二参加人分数减半;其他参加人20分。
(4)若存在材料造假、信息不实等情况,一经查实,取消推免资格。
6.体育竞赛成果类
以体育学院制定的评分细则为指导。
(1)全国大学生锦标赛及分区赛1-3名加100分;
(2)全国大学生锦标赛及分区赛4-6名加85分;
(3)全国大学生锦标赛及分区赛7-8名加70分;
(4)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前8名加100分;
(5)全国学生运动会前6名加100分、7-8名加85分。
(6)学生需提交秩序册、成绩册等原始材料,由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定;
(7)成绩认定时间截至2024年9月2日12时止。
(8)若存在材料造假、信息不实等情况,一经查实,取消推免资格。
7.同一类别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只取最高一项。
8.如有总分相同情况,以首次考试平均绩点为准。
9.如有异议,需实名向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反映情况。
10.未尽事宜由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文化遗产与信息管理学院
2024-09-10
原标题:上海大学文化遗产与信息管理学院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文章来源:https://schim.shu.edu.cn/info/1375/915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