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大学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上大内〔2024〕154 号),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现制定我院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推免工作实施原则
1、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推荐条件,对申请推免的学生进行审核、考察,以本科阶段的学业表现为主要依据,认真贯彻公平、公正的原则,保证推免学生的质量;
2、推荐过程做到公开透明;
3、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推荐工作进程执行。
二、推免名额分配原则及方案
202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本学院共有推免名额 29名,可推荐人数 35名。
学院各专业推免名额及可推荐人数如下:
经济学专业名额5名,可推荐人数6名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名额4名,可推荐人数5名
金融学专业名额20名,可推荐人数24名
三、推免申请对象及条件
1、推免申请对象:上海大学202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录取须纳入国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或内地高校面向港澳台侨招生范围,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2、推免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学兼优,身心健康。
(2)追卓越、创一流,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系统掌握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专业实践的能力和基础,以及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潜质。不存在任何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等行为。
(3)本科阶段学业成绩作为推免生遴选的基础指标,学业成绩使用学生在相关课程获得的首次成绩,截至2023-2024学年夏季学期结束,学生学业平均绩点不低于3.10,且无重修后不及格的必修课程。
(4)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并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要求。
(5)定向生不享受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待遇。如学生提出申请推免资格,必须在个人申请的时间节点前,提供定向省(区)同意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函件等相关文件。不能提供相关文件者,学校不接受推免申请。
四、遴选指标及权重
遴选指标包含学生学业综合成绩和体现学生全面发展的相关项目指标:
1、学业综合成绩指学生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即截至2023-2024学年夏季学期结束,学生所修读的所有本科课程首次获得的平均成绩绩点。学生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权重为75%。
2、学生全面发展相关项目指标权重为25%。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最高一项。
全面发展的相关项目指标主要包括学生提供的以下六个类别证明或成果:
(1)第一类:本科阶段参军入伍服兵役,权重30%
按照《关于2025年推荐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伍服兵役”相关条款的说明》(附件1)执行。
(2)第二类:参加有组织志愿服务,权重10%
按照《上海大学2025年推荐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志愿服务项目认定指导意见》(附件2)执行。
(3)第三类:国际组织实习,权重5%
国际组织实习由国际部按照《上海大学本科生赴国际组织实习认定工作实施细则》进行认定,详见附件3。
(4)第四类:科研创新成果,权重30%
本科阶段在高水平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正式发表的,或与指导教师联合发表(限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
① 在 SSCI一区、《中国社会科学》、《经济研究》、《经济学季刊》、《金融研究》、《世界经济》、《管理世界》和《管理科学学报》发表专业学术论文,100分;
② 在SSCI二区、三区、四区,SCI和除①中列出的期刊以外的其他CSSCI期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60分;
③ 在北大核心期刊和CSSCI扩展版发表专业学术论文,40分;
④ 在其他公开学术刊物发表专业学术论文,20分;
⑤ 以独立作者或者第一作者入选上海大学本科生学术论坛论文及获奖:一等奖50分,二等奖30分,三等奖20分,优胜奖10分;
⑥ 已结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国家级主持人 60 分,参加人20分;市级主持人 40 分,参加人10分;校级主持人20分,参加人5分。
期刊论文以提交申报材料时见刊为准,录用通知等不予考虑。如学生有多项科研成果时,只认定一项代表成果。学生与其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合作的科研成果,原则上不纳入加分指标认定范围。对于与指导教师联合发表论文的,指导教师应出具推荐信,客观陈述学生在联合成果中所作的实际贡献。
(5)第五类:参赛获奖,权重20%
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原“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
国赛:一等奖100分;二等奖90分;三等奖80分;
②全国类其他竞赛:一等奖60分;二等奖50分;三等奖40分;
参赛获奖一般应为独立参加或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竞赛(限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不低于国内赛事相关标准和要求)。竞赛认定范围详见附件4。竞赛成果以本方案公布日为截止日期。对于与指导教师联合参赛的,指导教师应出具推荐信,客观陈述学生在联合成果中所作的实际贡献。
(6)第六类:体育竞赛成果,权重5%
按照体育学院《上海大学2025年推荐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体育加分认定指导意见》(附件5)执行。
3、学术专长的认定。由学院学术委员会负责组建材料审核专家组,材料审核专家组成员为:殷凤、尹应凯、毛雁冰、刘康兵、周思。
学院材料审核专家组对学生科研创新成果、竞赛获奖等的真实性进行审核鉴定。对提交科研创新成果、竞赛获奖的学生,由学院组织公开答辩,答辩全程录音录像。材料审核专家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材料、公开答辩等情况,给出明确审核认定意见并签字存档。
五、其他
1.学院建立健全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的,应主动申请回避;如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学院推免的,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学院全体教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若子女在本单位参加推免时,应主动向本单位报备,相关领导干部要全程回避。参与推免工作的人员应签署《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承诺书》。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应主动报备。
对未按规定报备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和录取资格。
2.在计算推免总成绩时,原则上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如果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比较不四舍五入情况下后一位小数的情况,直至出现不同分值为止。
3.如发生各单位推免工作小组不能解决的争议,学生应在学校推免生名单公示结束前向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最后由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作出决定。
4.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要履行《申请上海大学2025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承诺书》的承诺。学校不再将其列入毕业生就业推荐计划,不接受其赴境外公派留学的申请,不受理其放弃推免资格申请。
5.对于未达到学校提出的大四学年学业成绩等要求的推免生,未取得学士学位证书和本科毕业证书的推免生,推免拟录取后至入学前触犯法律或受到处分的,以及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存在考试作弊、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或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6.申请攻读本校推免生的学生,没有获得上海大学推荐名额的,本校不予接收;申请攻读外校推免生的学生,没有获得上海大学推荐名额的,外校录取或任何承诺均不获承认。
7.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以《上海大学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为准,任何个人承诺均无效。
8.上海大学2025年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接收工作由学校研究生院另行发文。
六、组织机构
为保证本次工作顺利进行,学院成立上海大学经济学院202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经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见官网
七、日程安排
为保障本次推免工作的顺利进行,学院将严格按照公布的日程进行操作。
1. 9月9日-9月12日下午16:00前:学生报名。有意向的同学请填写附件6中的以下材料:
(1)《上海大学2025年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表》
(2)《报名信息表》
(3)《申请上海大学2025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承诺书》
(4)《申请推免资格学生回避关系报备声明》(如有回避关系须填写)
并将填写好的材料电子版与相应证书的电子版文件同时发送至以下三个邮箱(所有材料以发邮件时间为准):见官网
邮件要求:主题为“推免申请:学号+姓名+专业”,所有附件需以“学号+姓名+附件名”形式命名,如“21120001+张三+参赛获奖证书”等。
此外,志愿服务需要按活动提交相关时长的纸质证明至东区1号楼238办公室。
2. 9月13日下午16:00点前:学院教务办汇总学生申报材料,报经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和材料审核专家组审核。
3. 9月14日下午16:00点前:对提交科研创新成果、竞赛获奖的学生,由学院组织答辩。
4. 9月15日-9月19日:经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遴选指标认真审核考察学生综合情况,组织材料审核专家小组审核鉴定学生的学术专长,在学校下达的推荐名额范围内确定本单位拟推荐名单并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并同时上报教务部。
5. 9月20日后: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听取并审定当届推免生名单;教务部公示当届推免生名单。名单上传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八、推免工作咨询及意见反映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经济学院教务办 李老师
电话、邮箱:见官网
本项工作由中共上海大学经济学院委员会全程监督。
上海大学经济学院202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9月9日
附件:
1.关于2025年推荐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伍服兵役”相关条款的说明;
2.上海大学2025年推荐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志愿服务项目认定指导意见;
3.上海大学本科生赴国际组织实习认定工作实施细则
4.学科竞赛列表
5.上海大学2025年推荐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体育加分认定指导意见
6.学生填表
原标题:经济学院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https://soe.shu.edu.cn/info/1192/1088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