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代码、名称 | 拟接收推免生人数 |
---|---|
030100法学 | 8 |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依教育部规定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2.申请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等受处分记录。
3.申请人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学习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好的专业能力和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
4.申请人身心健康,符合所申请学科的体检要求。
二、接收专业及要求
接收专业人数:
学术型:法学。
专业代码、名称 | 拟接收推免生人数 |
---|---|
030100法学 | 8 |
专业型: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国际中文教育。
专业代码、名称 | 拟接收推免生人数 |
---|---|
035101法律(非法学) | 7 |
035102法律(法学) | 7 |
045300国际中文教育 | 8 |
法学、国际中文教育,申请人本科所读专业应与接收专业相同或相近;如专业跨度较大,须出示已修所申请专业主干课程成绩单(须加盖教务部门公章)。
法律(法学),申请人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
法律(非法学),申请人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不得申请)。
三、接收程序
(一)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前,申请者可通过以下方式预报名:
登录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平(http://upc.yanzhao.edu.cn/kspt),点击“推免预报名系统”注册填报相关信息,学院通知审核通过的学生参加考核。
学校接收推免生预报名截止时间为9月25日,之后请直接登录教育部推免平台正式报名。未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选报我校的推免生,视为放弃相关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