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吸引研究生优秀生源,推动高层次法律人才的培养,山东大学法学院于2024年继续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
山东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和世界一流大学A类建设高校,其主体肇始于1901年创办的山东大学堂,是继京师大学堂之后近代中国的第二所国立大学,也是中国第一所按章程办学的大学,被誉为“中国近代高等教育的起源性大学”。
山东大学法学教育始于上世纪20年代,1980年,山东大学法学学科复办,1983年成立法律系,1994年成立法学院。2012年成为全国首批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律人才和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2019年法学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20年入选山东省“高峰学科”建设名单,2022年被软科中国大学专业排名评级为A,并在教育部第五轮学科评估中取得历史性突破。
学院目前拥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点,设有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是国内法学研究的学术重镇之一。
近年来,学校和学院积极推动法学优秀人才的选拔和培养,鼓励和支持具有科研潜质的优秀研究生到我校从事研究。同时,对标国家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学院积极探索新的人才培养模式,在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层面、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层面分别开设了涉外法治人才特色班、知识产权特色班,进行高层次、复合型专门法律人才的培养。
学院积极实施国际化发展战略,国际化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持续提升。为开拓学生国际视野,增强国际竞争力,学院鼓励研究生赴海外留学访学。此外,学校还设立多种奖学金,奖励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在读研究生。
真诚欢迎校内外优秀本科毕业生选报山东大学法学院!
一、接收条件
1.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并在本科就读学校取得推荐免试资格;
2.遵纪守法,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及我校的相关体检要求;
5.符合我校当年招生简章和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二、接收专业及接收计划
三、预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11日08:30-9月20日17:00。
2.申请材料:见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
https://www.yz.sdu.edu.cn/info/1009/5683.htm。
3. 学院将于9月下旬起择优通知考生参加复试。复试名单和复试录取办法将在学院网站公布,请及时关注。
4. 学院全日制研究生在青岛招生培养,请广大考生报名时注意选择。
山东大学法学院
原标题:山东大学法学院2024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预报名通知
文章来源:https://www.law.sdu.edu.cn/info/1053/1273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