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管理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本院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学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简称教办)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处理与上报复试及录取相关工作事宜。
二、复试安排
1. 采取现场复试方式进行,未全程现场参加复试各环节或任一复试形式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 学院复试时间:2023年9月13日-9月18日
3. 2023年9月13日上午9点-12点,地点:北京大学医学部公共卫生学院213房间。电话:010-82801182。进行学院复试报到、资格审查。
4. 各学科复试时间详见复试名单及复试现场通知。
5. 考生需在正式开始前10分钟进入考场,开始5分钟后不得再进入,视为弃考,取消复试资格。
6. 考生如不现场参加报到、资格审查、复试等各环节,不予录取。
7. 复试时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学生证,人证合一,证件不全或有涂改者考官有权拒绝其参加复试。
三、 学院报到、资格审查
1.学院对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复试资格。拟录取考生待入学报到时,学院对其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报名材料原件及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2.资格审查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2023年9月13日上午9点-12点,地点:北京大学医学部公共卫生学院213房间。提交如下材料:
(1) 《北京大学医学部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原件,注意:需公章、签字等齐全。
(2) 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 考生本人手抄、手写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入校安排:
(1) 报到当天请务必携带身份证、《北京大学医学部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从北京大学医学部(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8号)校门(北门、西门、西南门)入校,否则将影响入校,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 医学部因场地原因不允许校外车辆进入校园,请考生酌情选择交通方式前往。
四、复试基本内容及考核形式
1.复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结合的形式,内容包括:专业课、专业外语,以及专业和基础知识面考察、能力考察、综合素质考察等。
2.复试录取工作采取全程录音录像。
3.复试小组成员按照《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面试考核无记名评分表》分别进行无记名评分,平均分即为考生的面试分数,记入《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面试考核成绩表》内。面试成绩为百分制,60分为及格。
4.复试成绩采用综合计分办法,实行百分制,60 分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5.考生应确保报考材料及复试过程的真实性,入学后3个月内,本校可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录取及院内调剂复试要求
1.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入复试的考生按照报考第一志愿进行复试。
2.2023年9月15日下午14点-14点30分,学院推免复试群内公布相关学科专业第一轮复试结果,以及调剂信息。
3.学院所有专业原则上不接受院外调剂生源。
4.院内调剂复试,需根据第一轮复试结果、剩余招生计划数、考生数等信息,确定调剂复试名单。符合要求的考生,如有意向调剂请于2023年9月15日下午14点30分-15点,公共卫生学院213办公室现场报名。逾期未报名视为放弃调剂资格。调剂复试时间为9月18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招生咨询、监督电话
见官网
七、其他
未尽事项以《北京大学医学部招收2024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程序及复试有关事宜的通知》为准。
附件:
附件1复试名单
附件2诚信复试承诺书
原标题: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接收2024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通知
文章来源:http://sph.pku.edu.cn/info/1022/678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