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进一步加强学校推免生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根据《长江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长大校发〔2020〕10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和《长江大学创新人才培育计划实施办法》(长大校发〔2019〕12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科生院的《关于做好推荐2024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见官网
二、推荐对象及条件
(一)推荐对象
普通全日制本科2024届毕业生(不含定向、专升本以及第二学士学位)
(二)推荐条件
按《长江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长大校发〔2020〕106号)第四章、第七章执行。
三、推荐程序
1.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长江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等相关表格,同时附审定后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等获奖证书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按时提交到10号楼204办公室,报名截止日期:2023年9月1日上午11:00,逾期不予接收,报名学生进学院推免工作QQ群(群号:见官网,进群学生备注班级、学号、姓名);
2.资格审核通过名单按综合成绩排名后公示3个工作日(卓越班、产业班、人工智能班单独排名;综合成绩相同时,以学业成绩高低予以排名,如学业成绩又相同时,以四级成绩高低予以排名),期满后将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名单报送本科生院;
3.学校下达推免名额后,学院根据名额确定拟推免学生名单,进行第二轮公示,将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名单报本科生院。
四、相关说明
(一)排名要求。按专业(卓越班、产业班、人工智能班单独排名)依据综合成绩总分由高到低排序(综合成绩相同时,以学业成绩高低予以排名推荐,如学业成绩又相同时,以四级成绩高低予以排名推荐)。
(二)综合成绩由学生的学业成绩、奖励分组成,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学业成绩+奖励分。
(三)入选“创新人才计划”学生奖励分只针对推免本校学生。
(四)诚实守信。学生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应诚实守信,否则学校将有关失信情况如实记入个人档案。
(五)“应征入伍立功退役复学计划”分学院分专业进行公示即可。
五、举报、投诉渠道
为加强对推免生工作的监督,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请向学院举报。
举报电话:见官网。
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2023年8月28日
原标题: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推荐2024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方案
文章来源:https://dxxy.yangtzeu.edu.cn/info/1092/673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