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申请条件
第一条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第二条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
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第三条 品行优良,学风端正,学生在学业、学术、品行等方面诚实守信。
第四条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一)修完培养方案1-6学期的全部课程,无不及格记录。
(二)培养方案1-6学期的全部必修课程,首次考核平均学分绩点达到3.0及以上。
第五条 外语达到一定水平:
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5分;第一外语为其他语种的,提供全国大学外语小语种四级考试合格证书。
第六条 学校推免工作开始时,无留校察看处分尚未解除的情形。
第二章 推荐办法
第七条 对符合申请条件提出申请的学生,学院采取综合考核排名的方式遴选推荐。
第八条 综合考核得分由专业课加权平均成绩、科研创新成绩、德育测评成绩三部分组成。
(一)专业课加权平均成绩所占权重为85%。(按专业排名)
专业课加权平均成绩是指培养方案1-6学期专业基础课、专业主干课、专业发展课中的必修课程首次考核成绩按学分加权平均。具体计算公式为:
专业课加权平均成绩
(二)科研创新成绩所占权重范围为10%。
科研创新成绩由本科生科研项目、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或授权专利、学科竞赛获奖组成。
本科生科研项目包括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教师指导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实验室开放项目、本科生自主科研立项。
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或授权专利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依据我校科研工作量计算和学术期刊认定的相关规定予以认定。
学科竞赛获奖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认定。
科研创新成果第一署名单位须为辽宁师范大学。同一成果以最高分计入,不累计加分。多人共同成果项目:两人按6:4 比例计算成绩,三人按5:3:2 比例计算成绩,四人按4:3:2:1比例计算成绩,五人按4:3:1:1:1比例计算成绩。
(三)德育测评成绩所占权重为5%。依据《辽宁师范大学本科生德育评价办法》(辽师大校发〔2022〕64号)计算成绩。
第九条 “研究生支教团”等专项推免工作按上级相关规定及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