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 )(附件 1)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附件 2),结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 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中南大教字〔2021〕 39 号)(附件 3、3.1、3.2)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学校下发的《关于开展推荐2024 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哲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2023年3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哲学院将开展推荐2024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为了保证我院推免工作顺利开展,学院成立以下机构并做如下工作安排:
一、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见官网
二、学院成立推免资格专家审核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见官网
三、学院成立推免工作监督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见官网
四、哲学院推免工作按照学校相关文件和学院实施细则要求进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及择优选拔、宁缺勿滥的原则和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的原则。学院对申请推免的学生进行全面考查,以学生历年学习成绩为考察重点,同时注重学生学习能力、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其他特长等方面的考核。
五、推荐工作时间及上报材料要求:
(一)8月26日前宣传推免工作
(二)8月26日至9月3日,学院接受学生申请,申请特殊人才推免的应提前准备相关材料,提交的材料包括:
1.推免生申请与审批表(附件7、附件8),或特殊人才推免生申请审批表;
2.成绩单(自行登录教务系统打印);
3.英语四、六级原件及复印件;
4.公开发表的论文及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特殊人才还需提交3名教授联名推荐信原件及学生相关证明材料。
所有材料必须有原件(或经签字盖章的复印件),按上述顺序装于档案袋内,并在档案袋封面张贴材料清单。班级将档案袋、材料清单电子版和信息汇总表等所有材料交至学办。
(三)9月3日至9月4日,学办审查有关加分项材料,确定加分分值。推免资格专家审核小组对有关加分项材料成绩和加权平均成绩,结合加分分值进行审核并公示。
(四)9月4日至9月6日,工作小组确定综合评定成绩和推免名单,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并按细则规定公示三天。
(五)9月7日,向教务部报送学院推荐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