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4届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预通知》(教务〔2023〕53号)、《集美大学财经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修订)》(集大财院〔2023〕9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就我院2024届“推免生”申请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1.请2020级本科生参照《集美大学财经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修订)》(集大财院〔2023〕9 号)中的推荐条件,符合条件者可自愿申请。
2.自愿申请者须提交如下若干材料(财经学院推免生资格申请书、集美大学财经学院2024届推免生报名汇总表、集美大学财经学院推免生全面发展测评成绩登记表、全面发展测评相关证明)如果是申请“特长生”(指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的培养潜质)报名汇总表备注一栏须备注“特长生”三个字。
3.材料提交时间:2023年7月27日至2023年7月30日(申请书+汇总表+登记表按期提交,相关证明可延长至8月11日补交完整),特长生材料提交时间为2023年7月27日至2023年7月30日(因为需要学校特别推荐程序,时间无法延长,前期已有预通知),逾期不候。
4.材料提交方式:暑期所有材料均用电子档,后续需要纸质档再另行通知;相关证明均独立以拍照、扫描等形式转为PDF;每份证明均须备注好名称并将同一加分项目的证明材料放在同一文件夹;最终以班级+姓名为名,以文件夹压缩包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5.指定邮箱:见官网,如有疑问请通过官方财院学委QQ群进行咨询。
6.上述通知如国家政策或学校文件发生调整时,以新发布的通知为准。
集美大学财经学院
2023年7月27日
附件【财经学院推免生资格申请书.docx】
附件【集美大学财经学院推免生全面发展测评成绩登记表(空表).xlsx】
附件【集美大学财经学院2024届推免生报名汇总表.xlsx】
附件【集大财院〔2023〕9号 关于印发《集美大学财经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pdf】
附件【教务〔2023〕53号关于做好2024届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预通知.pdf】
原标题:财经学院关于组织2024届“推免生”申请报名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cjc.jmu.edu.cn/info/1060/1032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