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铸造研究所成立于1957年2月25日,是原机械工业部直属的事业单位,在我国机械工业中具有重要地位。随着我国科技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从1999年7月1日起,沈阳铸造研究所转制为中央直属大型科技企业,隶属国资委管辖下的机械科学研究总院。
沈阳铸造研究所是我国唯一的国家级铸造技术专业研究所, 是国家硕士研究生定点招收单位。全国铸造学会,铸造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铸造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机械工业造型材料及重要铸件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均设在本所。
沈阳铸造研究所主要从事铸造业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及相关设备的研究、开发、技术推广和产品生产。研究领域涉及金属材料、非金属材料、合成材料、复合材料、精密成形、工艺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绿色铸造技术及优质铸件生产技术。
本所总占地面积15万平方米,其中所本部2万平方米,南区产业化基地5万平方米,西区产业化基地8万平方米。
全所现有职工474人,其中研究员、高级工程师134人,博士研究生9人,硕士研究生78人,有多名铸造领域的学术带头人。
建所以来,本所承担了众多国家科技项目和国防军品配套项目,至今已取得科研成果600余项,其中国家级奖励18项、省部级奖励200余项,拥有有效授权专利61项,其中发明专利53项。组织制修订铸造专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近300项,其中主持和参与起草的铸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177项,为我国铸造行业工艺水平的提高、装备水平的升级和技术进步提供了技术支撑。
本所目前设有1个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和特种钢、铝镁合金、钛合金、铜合金、铸造材料、铸造设备、机加中心等7个技术产业部,多年来,本所利用自主开发的先进铸造工艺技术先后为我国“神州五号”、“神州六号”、三峡工程等航空航天装备的配套、军工新型武器系统的开发、国内外大型电站等重点工程建设提供了大量的优质铸件和产品。
本所设有《材料加工工程》硕士学位授予点一个,已为国家培养了近百名硕士研究生。本所招收的研究生属国家计划内定向招生,毕业后留所工作五年。
2018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现将接收推免生办法公布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推免生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推免生应为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免资格的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并取得所在学校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
3、推免生应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符合我所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其他条件。
二、接收专业、人数及学制
我所接收推免生的专业 材料加工工程(学术型)
人数 2人
学制 3年
三、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1. 考生填报专业志愿。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确定拟申请的专业后,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专业志愿;
2.发出复试通知。 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尽快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3.考生参加复试。同意参加本所复试的申请人,通知其复试的具体安排
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1)验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3)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考生在复试合格后须到我所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
4.办理拟录取手续。复试及体检合格者名单由本所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拟录取名单。拟被录取者领取推免生接收函,并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按要求及时接受待录取通知。
5.省招办审核与公示。
四、学费与待遇
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学费及住宿费由本所支付。从入学开始享受正式员工待遇:五险三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及补充医疗保险)、年度健康体检、节假日福利、单身宿舍、通勤车、工作餐补助等,并发给生活补助费:1000元/月。
五、其他事项
1、通过推免渠道参加推免生复试并最终被本所录取的考生可报销复试往返车费(动车二等座、普通车硬座或硬卧)及体检费,并提供复试住宿。
2、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
(1)在推荐免试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2)硕士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处分的。
3、已录取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