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理工大学热切欢迎具备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生报考我校。具体办法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具有推免资格的全国各高等院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 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以及创新能力。本科阶段有论文公开发表或有科研成果或在全国重大竞赛中获奖者可优先考虑。
3. 身心健康,符合国家教育部有关高等院校招生体检标准。
4. 本科毕业时可获得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二、申请专业
我校除项目管理(专业学位)、工程管理(专业学位)外,其他专业均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详细专业目录请查看我校《2018年接收推免生专业目录》。
三、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一)报名
根据教育部关于2018年推免生工作安排
1.有意报考我校的考生及时联系研招办和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推免生均须在2017年9月28日-10月25日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向我校相关专业提出申请。
(二)审核
研究生院对申请人的网上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发放复试通知、考生接收复试通知。学校确定拟复试名单。
(三)复试
复试由招生学院组织。具体复试时间、复试内容、程序办法确定后另行通知。
申请人参加复试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1.学生证、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有关获奖证书和学术科研成果(发表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原件及复印件)。
3.本科阶段历年成绩单(须加盖教务处公章)原件1份。
4.外语水平证明,如CET四、六级、日语国际一级、英语专业四、八级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四)拟录取
各学院根据考生的复试成绩,结合申请材料和素质考核的结果,综合评价,提出拟录取名单。推免生的最后录取以在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考生和招生单位双方确认“待录取”为准。
所有拟录取推免生,经学校审核通过后在天津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四、资助及奖励政策
(一)推免生可按学校有关规定享受或申请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推免生第一学年享受我校新生特等奖学金。
(二)我校录取的学术型推免生,在学期间表现优秀者,可申请硕博连读(仅限我校具有博士点的授权学科:材料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管理科学与工程)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推免生申请的硕士专业,应严格按照我校招生目录填写,所报专业原则上须与其本科所学专业属于同一范畴。
(二)申请人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真实、准确,若发现有任何弄虚作假行为,我校将取消申请者资格。
(三)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学士学位证书,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四)复试期间不再安排体格检查,体检工作统一安排在转年与统考生一起进行。
(五)欢迎广大师生对推免生工作进行监督,校纪委监察室及研究生院接受举报(监督电话:022-60215566、022-60216276),为便于核实处理,举报人需提交署名书面材料。
六、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及名称:10060天津理工大学
研招办联系方式: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1号,天津理工大学26号楼208室
022-60215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