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2018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简章
广西师范大学热忱欢迎广大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
一、接收专业和人数
我校在所开设专业内,按国家规定,2018年拟接收110名外校推免生。请登陆 “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 网址http://yz.chsi.com.cn/tm))查看。
二、申请条件和要求
(一)申请人所在学校必须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免试生推荐资格的高校,且申请人必须获得其所在学校的推免生资格,并占用其本科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指标(以“推免服务系统”公示名单为准)。
(二)申请人必须是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三)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深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四)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合格。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五)参加全国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外语专业须通过专业英语全国八级考试),其他语种的要求与英语相当。在同等条件下,我校优先接收参加全国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或有科研成果者。
三、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
(一)《广西师范大学2018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审批表》一式2份。
(二)本科正式成绩单1份,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三)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复试时交验原件)。
(四)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1份(复试时交验原件)。
(五)申请材料均需使用A4纸复印,并规定日期前直接寄送到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四、申请程序
我校2018年接收推免生工作全部在教育部指定推免生服务系统中进行,学生在获得本科就读学校推免资格后方可进入系统中选择报读我校,具体复试、面试、录取工作按推免服务系统中要求完成。
五、接收程序
(一)接收推免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推免生选拔工作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推免生招生工作小组具体执行。
(二)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招收推免生工作要求制定本单位的推免生接收细则,并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公布。
(三)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推免生招生工作小组对申请材料初审后,通知通过初审的申请者前来我校参加复试。
(四)复试一般包括综合面试、专业笔试、英语能力测试等内容。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可分批次审核申请信息,择优选拔。根据申请学生情况要及时遴选,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复试通知,组织复试,具体复试时间由单位自定,所有复试工作在2017年10月25日之前完成。
(五) 经复试合格者,我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六)学校推免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对外统一公示。考生对公示名单如有疑问,学校研招办将协同纪委办公室及时调查处理投诉和举报,并按国家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推荐免试资格由申请人本科就读学校确定,是否接收由我校决定。
(二)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已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不得办理出国手续,不得列入就业计划。
(三)对于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我校约于每年6月中下旬随同统一考试被录取考生一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四)申请人应保证全部申请材料(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因材料(信息)有误而产生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五)申报推免生考生应慎重考虑,诚实守信,一经自主选择并被确定接收,不得提出放弃,否则学校有权记录或通报其失信行为。
(六)拟录取后无法按时毕业、无法按时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者、或受到处分者,一律取消拟录取资格。
(七)本办法由我校研招办负责解释。我校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0773-5833630,传真:0773-5838221
通讯地址: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广西桂林市育才路15号)邮政编码:541004。
附件:广西师范大学2018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审批表.doc
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7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