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军军医大学(第四军医大学)2018年非本校推免生接收章程
为吸引政治素质高、学习成绩好、综合能力强、科研潜力大的优秀地方应届本科毕业生,改善硕士研究生生源结构,提高生源质量,我校面向全国部分地方高校招收推荐免试生,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生计划及待遇
1.军委机关下达的军队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对象为国防生,具体计划数待定。
国防生推免生入学复检合格后办理入伍手续,免交学费、住宿费,享受军队干部待遇,毕业后在部队系统分配工作。
2.军委机关和教育部联合下达的地方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对象为地方应届本科生。招生专业为心理学、生物学、生物医学工程、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药学、中药学、特种医学。拟招生人数以军委机关和教育部有关地方研究生招生政策和计划为准,待明确后,我校将第一时间公布在我校官网(网址http://www.fmmu.edu.cn/),敬请关注。校直单位学科的非入伍推免生免除学费,每月享受1000元的生活补助,费用由研究生导师承担,所有推免生均享受学校奖学金(临床医学与口腔医学推免生奖助体系参见各附属医院相关规定)。
二、申请条件
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地方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国防生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予以接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遵纪守法,积极向上,愿为国家和军队医疗卫生事业服务。
2.身体健康,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3.毕业院校可为“985”、“211”工程建设院校或本科院校及专业在教育部“2012年学科评估"中排名前20位次。
4.大学本科成绩优秀,全部课程不得有补考或重修。
5.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六级成绩不低于425分。
6.除心理学外,接收推免专业必须与本科所学专业为相同一级学科,具体学科限制参照我校硕士研究生报考相关要求执行。
7.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大学期间未受到任何处分。
8.在公开出版物发表科研论文、有科研成果或在全国重大竞赛中获奖者,优先接收。
9.本科学习期间,具有学生会、党团组织工作经历,以及具有各类文体特长者,优先接收。
三、申请、考核及录取程序
1.推荐免试生应在10月8日前向我校提出书面申请,需提供以下材料:
(1)《第四军医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2)所在高校2名研究生导师的推荐信;
(3)本科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六级成绩单;
(5)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等)和获奖证书复印件;
(6)文体特长等级证书或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
2.申请材料齐全、经审查符合基本接收条件者,通知本人来我校参加面试答辩,我校负责学生来校住宿和交通费用。
3.复试考核时间拟安排在10月中旬,届时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请申请者及时回复确认,未在要求时间内回复的,我校有权取消复试资格,后果由申请者本人自负。复试考核要求申请对象通过中文幻灯,英文汇报个人基本情况、参与科研和社会实践活动(汇报时间不超过5分钟),并回答评委提问。
4.通过面试答辩,结合本人意愿和面试答辩排名,确定预录取人员和专业。
5.预录取推荐免试生根据教育部工作安排,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录取意向,逾期造成无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6.如当年不能按期毕业或不能获得学士学位,取消录取资格。
四、几点说明
1.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均为学术型;
2.正式录取通知书将于2018年6月下旬寄给考生本人;
3.申请者在入学前如有违纪违法行为、学习积极性下降成绩明显滑坡的、入校体检复查不合格,以及政审不合格者(在2018年6月份进行)将取消录取资格;
4.若该规定与后期军队文件不符,以军队正式文件为准。
邮寄方式:我校仅接收邮政特快专递(EMS)邮件,请各位同学正确选择邮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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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招生处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