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2017推免生招生简章发布,具体详情如下,请仔细阅读:
西南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2017届本科生免试研究生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按照《西南财经大学免试研究生推荐管理办法》和《西南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本着公平竞争、公开录取、择优录取的原则,对财政税务学院2017届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进行免试研究生选拔。
二、工作领导小组
财政税务学院成立推荐免试研究生遴选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学院工作小组”)。学院工作小组由学院负责人和2名教授代表组成,负责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
三、推免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二)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无补考和重修课程,主要课程(通识基础课、大学科基础课、专业必修课、专业方向课)平均学分绩点在3.2以上(含3.2,下同),大学英语(或其它语种)四级考试成绩在530分以上或六级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
(三)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四)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四、推荐工作安排
(一)报名时间:报名时间截止到2016年9月4日9:00——17:00点,报名学生到格致楼814办公室魏洪云老师处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普通免试生和直升免试生),逾期不在受理。报名材料:
1.《西南财经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报名表》一份;
2. 获奖证明材料(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
3. 论文材料(原件一份,复印件三份);
4. 参加德勤税务精英挑战赛的同学可延长至2016年9月5日提交本次比赛获奖名次。
(二)资格审核:2016年9月5日,学院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
(三)成绩排名:2016年9月5日9月6日,学院根据评分办法评分,确定成绩排名。
(四)2016年9月7日,学院将推免名单上报学校审定,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可接收名额提出报学校的推荐名单。
四、评分办法
推免生总成绩为综合评分成绩。综合评分成绩的构成:学业成绩占80%,即上限为80分;获奖情况占10%,即上限为10分;研究与创新能力占10%,即上限为10分。
评分细则参见《财政税务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评分细则(试行)》。
五、学业成绩
(1)学业成绩按照在校学习期间主要课程(通识基础课、大学科基础课、专业必修课、专业方向课)平均成绩乘以0.80计算,上限为80分。
(2)专业方向课范围:
财政学专业方向课:学科导论、中国财税史、地方财政学(英文)、投资经济学、税收筹划、比较财政学、学科前沿、国际税收、计量经济学(准出)、管理学原理(准出)。
税收学专业方向课:学科导论、税法基础理论、中国财税史、经济研究中的数学方法、税务管理(准出)、外国税制、学科前沿、政府预算、管理学原理(准出)、计量经济学(准出)、财务管理(准出)。
投资学专业方向课:学科导论、建筑工程概况、工程造价、不动产投资学、投资经济学(准出)、公共投资、项目可行性仿真研究、资产评估学、计量经济学(准出)、投资银行学(准出)。
(3)在校学习期间的平均成绩指加权平均成绩,并且只以学生第一次参加考试成绩作为计分依据,不计入重修成绩,不包括辅修、二专业所修读的课程成绩。
六、其他
1、学生对推免生工作或名单有异议,可按照《西南财经大学校内学生申诉管理规定》处理。
2、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不能按期毕业或不能获得学士学位证书的本科学生,视其自动取消推免生资格。
3、所有我院应届毕业生获得推免资格者,必须在我校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4、推免生在取得资格后愿到其它学校就读者可自行联系,由学院和学校教务处负责出具相关证明。在本科学习期间,推免生仍按本科生管理条款进行管理。
财政税务学院
2016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