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和名额
接受推免申请的专业和名额:在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的各专业均可接收校内外推免生报考。各专业、研究方向可接收的推免生名额原则上在30%—50%之间。
二、工作程序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获得所在学校推免生名额;
(2)学习成绩优秀,第1-6学期所有课程成绩合格,专业必修课成绩都在70分(含)以上。申请人的专业年级排名须符合以下两项其中之一:
① “985工程”高校、“211工程”、外语类院校申请人专业成绩排名在本年级前15%;
② 其它院校申请人专业成绩排名在本年级前5%;
本科阶段有公开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科研成果,或在全国重大专业竞赛中获奖者,专业排名限制可适当放宽。
(二)考生报考
1、我校各专业推免生原则上只接收相同、相近或相关专业的考生报考。
(1)外语专业只接收本科是相应外语专业的学生申请;
(2)非外语专业(政治学、法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新闻传播学四一级学科<含以下各二级学科>的专业,以及中文学院的汉语国际教育专业),接受本科是相应非外语专业、或本科是外语专业的学生申请。欢迎本科是小语种/非通用语种专业的学生申请。
2、网上报名:
(1)报名网址:北外研究生院网站招生管理平台中“推免生报名”
http://graduate.bfsu.edu.cn
(2)报名时间:9月16日—20日
(三)资格审核
我校研招办根据我校接收推免生条件审核申请人网报信息,并于9月22日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准考名单。
申请人在我校推免生网报系统填报的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年级专业排名(申请人在本科就读高校同年级所有该专业的学生中的专业排名)”等,须与9月底本科学校向教育部的中国研招网推免生服务系统上报的信息一致,否则为信息造假,等同于作弊,取消复试及拟录取资格。
(四)组织复试
2015年9月26日,所有准考名单中的考生到北外参加专业科目复试,包括笔试、面试(具体日程、地点安排详见研究生院网站通知)。复试当天须进行现场确认,提交专业排名证明原件、本科成绩单原件,并缴纳复试费100元。
(五)复试办法
复试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着重考察学生科研创新潜力,对学科的认识、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考生知识结构及背景等。复试可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复试总成绩包括:业务笔试占总成绩50%;面试占总成绩50%。
说明:① 笔试、面试有一项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② 专业笔试、外语笔试由我校研招办统一组织。申请英语学院、高级翻译学院(英汉同传)、外语教育研究中心、外国文学所(英美文论方向)免试生者须参加《基础英语》笔试;申请高级翻译学院(复语同传)参免试生者加本人本科专业语种的基础笔试,例如申请俄英汉复语同传者须参加《俄语基础》笔试。
(六)接收录取
1、网报志愿:2015年9月28日—10月30日,所有校内外获得本人所在高校推荐资格的学生,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注册、在线支付、填写报考学校、专业志愿等。
2、资格审核:我校研招办对申请人的本科成绩、专业排名等信息进行资格审核,于9月30日在“推免服务系统”上向通过审核者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收并回复该通知后可获得复试资格。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接受,否则视为放弃。
3、网上确认录取手续:研究生招办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于9月30日—10月1日当天在“推免服务系统”上向名单中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接受并回复该通知的考生进入正式录取名单(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接受,否则视为放弃)。
研招办将录取名单报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报北京教育考试院及教育部。
(七)被录取推免生入学前若发现有下列问题之一者取消入学资格:
(1)被推荐人未能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和实习)的学分要求;
(2)被推荐人的毕业论文和实习成绩未达到“良好”(含)以上;
(3)被推荐人获得拟录取资格后必修课、限选修课不及格;
(4)被推荐人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后、毕业前因违法违纪受到任何法律处罚或纪律处分;
(5)被推荐人毕业时未能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6)被推荐人患有严重生理或心理疾病、不能坚持学习,或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有可能影响到他人健康;
(7)被推荐人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尤其是故意隐瞒有可能影响其录取的信息)获得拟录取资格或取得学籍者,或公示期间被举报者。
(八)推荐免试生考务安排
1、复试现场确认:
(1) 时间:2015年9月26日中午12:30—13:30。
(2) 地点:北外东院逸夫楼大厅。
(3) 内容: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每学期均注册的学生证原件、本科学习成绩单一份(要求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原件)、获得本科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及专业排名的证明原件(如26日当天不能提交,可延迟于9月30日前发送传真)。
(4) 现场缴纳复试费一百元。
2、推免生复试安排:
专业笔试:2015年9月26日下午14:30-17:30 地点:北外东院逸夫楼。
专业面试:2015年9月26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将于9月25日前在北外研究生院网站及东院大门内展板公布)。
三、本办法解释权归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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