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2021年天津市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等会议精神,制定如下调剂办法:
一、调剂原则
1.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不再接收调剂考生。
2.我校将根据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陆续发布计划余额信息,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届时可申请调剂。
3.达到我校报考专业复试分数线,因排名未能录取原专业的一志愿考生,也须通过调剂系统申请调剂。
4.符合《天津财经大学 2021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报考条件。
5.初试成绩单科和总分数均达到国家 A 类地区复试分数线。
6.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7.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和经济类综合能力可视为相同;农学门类中数学(农)和化学(农)可视为相同。
8.只接收外国语为英语的调剂考生。
9.非全日制专业只接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的调剂。
10.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11.英语语言文学只接收初试科目含二外日语或二外法语的调剂考生,日语语言文学专业只接收初试科目含二外英语的调剂考生。
12.满足教育部相关文件关于调剂的其它要求。
二、调剂工作程序
1.我校将于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调剂系统,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届时可申请调剂,开通时间为14小时,考生志愿自动解锁时间为自填报起20小时。因排名未能录取原专业的一志愿考生,也须通过调剂系统申请调剂。调剂系统开放时间将于天津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第一次开放时间为3月22日0点0分。后期是否再次开放调剂系统,视第一批次调剂考生录取情况待定。
2.调剂系统关闭后,我校将根据调剂原则,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的同一批次调剂考生,按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并对进入复试名单的调剂考生通过调剂系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及时点击回复同意参加复试,未在规定时间内点击回复者,取消复试资格。
3.参加我校调剂复试的考生登录天津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y.tjufe.edu.cn)了解《天津财经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及各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准备相关复试材料。
4.我校2021年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远程复试形式,复试系统首选研招网的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同时将腾讯会议、阿里钉钉等软件作为备选系统,考生提前安装软件,查看使用说明,熟悉系统操作流程。
5.调剂考生请于规定时间内,登录研招网远程面试系统完成实人验证、交费、上传资格审查材料,并签订《考生远程复试诚信承诺书》。
6.网上交费:交纳复试费90元。
7.资格审查:考生上传①初试准考证原件照片;②有效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照片;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照片(应届本科生上传学生证原件照片,毕业证书待入学后审查);④考生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验证,应届考生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二维码需清晰可扫描识别,有效期到9月底),往届生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二维码需清晰可扫描识别,有效期到9月底)或提供本科学历信息认证报告;⑤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照片(加盖公章)⑥由相关部门所在部门开具政审表照片;⑦其他: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的考生提供六级成绩单,拥有获奖证书、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书的考生,可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照片(此项为补充材料可自愿上传);⑧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上传《入伍批准书》和退役部队签发的《退出现役证》;⑨考生下载填写《天津财经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远程复试考生设备及场地要求确认书》并签字,拍照上传;⑩符合教育部规定加分项目的考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照片。
7.复试时间:具体时间详见研究生院及各学院复试安排(调剂考生)。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8.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100分)=专业综合能力成绩(80分)+外语听说能力成绩(20分)
初试成绩满分为500分: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
初试成绩满分为300分:总成绩=初试成绩/3*70%+复试成绩*30%
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9.接收调剂的学术型专业有:政治经济学、世界经济、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国民经济学、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劳动经济学、统计学、数量经济学、法律经济学、法律史、刑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英语语言文学、日语语言文学、应用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管理科学与工程(电子商务、工程管理、管理科学方向)、旅游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公司治理。
接收调剂的专业学位专业有: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
三、录取
1.研究生录取应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和按需招生的原则。
2.参加复试的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名。一志愿考生分学科、专业(方向)、学习方式按总成绩进行排名,依次录取;一志愿录取后剩余统考计划可录取调剂考生,同一批次的调剂考生分学科、专业(方向)、学习方式按总成绩进行排名,依次录取。如总成绩相同则同时录取,如需增加指标,通过学校招生领导小组集体决策后进行调整。
3.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
4.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低于60分为不及格,不予录取。
5.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7.教育部将对拟录取的考生进行录检,拟录取考生通过录检后,才能正式录取为硕士研究生,对于录检中存在问题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
8.我校不接收破格复试录取考生。
9.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10.非全日制原则上录取在职定向考生,录取类别为定向,拟录取后将与考生及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协议。
四、联系方式:
部门:天津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 话:022-88186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