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建设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具有创新精神的建筑理论研究、建筑设计以及工程技术专门人才和高等师资。具体要求:
(一)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和毛泽东思想,拥护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积极工作;
(二)对本学科在掌握坚实的设计基础知识与技能的基础上,努力拓宽文理知识范围,有必要的实践技能,熟悉工程方面的科学技术并对建筑设计及理论的发展有敏锐的洞察力;
(三)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地进行专业书刊的阅读,并能撰写论文摘要;
(四)具有实事求是,严谨的科学作风。
二、研究方向
(一)建构文化研究
(二)中国近代建筑研究
(三)中国当代建筑批评
(四)西方当代建筑理论
(五)西方批判建筑历史研究
(六)中国人居文化研究
(七)中国市镇文化研究
三、招生对象与方法
(一)已获得建筑学学士学位(或工学学士)的建筑学专业的应届、往届本科毕业生;
(二)已获得学士学位的城市规划专业的应届、往届本科毕业生;
(三)已获得工学学士学位的工业民用建筑专业的应届、往届本科毕业生;
(四)已获得学士学位的环境艺术专业的应届、往届本科毕业生;
(五)及相关专业的应届、往届本科毕业生。
具有以上五类学士学位文凭的本科毕业生、在职人员或具有同等学力的均可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具体招生要求以我校当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说明为准。入学考试分二步,初试与复试。其中初试部分参见本专业招生目录中的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满足我校复试要求后可可参加复试,复试具体要求详见当年度的复试通知。
四、学习年限
学习年限为3年,前2年修满学分,后1年完成论文。最长年限为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