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背景
为适应新时期我国公安工作对警务专门人才的迫切需求,完善警务人才培养体系,创新警务人才培养模式,提高警务人才培养质量,特设置警务硕士专业学位。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的英文名称为“Master of Policing”,英文缩写为MP。
培养目标
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忠诚可靠、业务扎实、敢于创新、精于实战,具有综合运用法律、公安基础理论、经济、科技、外语等知识,独立从事各项公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公安专门人才。
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六)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1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考试科目
思想政治、英语一/英语二 /俄语/日语、警务硕士专业基础、警务硕士专业综合
招生院校
单位名称 |
省市名称 |
单位名称 |
省市名称 |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
北京市 |
国际关系学院 |
北京市 |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
辽宁省 |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 |
河北省 |
云南警官学院 |
云南省 |
四川警察学院 |
四川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