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为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完善我国工程技术人才培养体系,2011年我国设置工程博士专业学位(英文名称: Doctor of Engineering,缩写: D.Eng)。其培养目标是造就工程科技和工程管理方面的高层次领军人才。
工程博士学位获得者应具有相关工程技术领域、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备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问题、进行工程技术创新以及规划和组织实施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工作的能力,在推动产业发展和工程技术进步方面能做出创造性成果。
二、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其中境外所获得学位需出具“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证和毕业证),且硕士期间从事过工程实践类课题研究;
(3)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2013年9月1日之前获得),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以硕士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须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并提供相关科研成绩证明(在报考领域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我校认定的核心期刊上发表的学术代表作2篇;或在本职工作中已取得显著性成果,其中至少一项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三)具有较好的相关领域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或潜力,能在国家重点行业、国家重大工程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行业中发挥技术骨干相关作用。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
(五)天津大学2019年拟面向国家重点行业、领域以及创新型企业以项目制方式招收攻读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详见各学院2019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
三、招生领域及规模
(1)招生领域:085272先进制造;085274能源与环保。
(2)招生规模:200名左右。
四、学习年限及学费
工程博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学费拟定每年10400元人民币,且最终以天津市批复标准为准。
五、奖助学金
我校构建起面向全日制非定向工程博士研究生多元奖励资助体系,包括博士生资助体系和博士生奖励体系两大版块。全日制非定向工程博士研究生入学后在每年获得2.7万元人民币基本助学金基础上,表现优秀者可申请获得数额不等的学业奖学金及专项奖学金,就读期间还可申请助困、助教基金以及研究生论文奖励。
招生录取过程中,如遇最新政策出台,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具体执行细则参见当年的校发文件。
六、选拔方式
天津大学工程博士研究生招生采用“申请—审核”制,程序共分为申请阶段、审核阶段和录取阶段。
A 申请阶段
(一)个人申请
1. 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12月5日~2019年4月15日
报名流程:登录天津大学博士生招生管理系统(http://202.113.5.137/bszs/front/)或(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yzb.tju.edu.cn)—>服务系统—>统招博士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可先通过“天津大学2019年工程博士招生专业目录”查询导师信息(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yzb.tju.edu.cn)—>服务系统—>2019年博导查询系统),后注册并完善个人信息及报考信息。
注意:
“考试方式”选项选择“普通招考”;
“专项计划”选项选择“工程博士”;
“是否参加e-Learning测试”选项选择“否”;
“填写联系信息”板块的“备注”字段中必须写明 “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学习方式。
报考专业从“先进制造/能源与环保”中选择;
招生领域及院级培养单位,具体如下。
招生领域 |
学院代码及名称 |
先进制造 |
201机械工程学院 |
202精密仪器与光电子工程学院 |
|
208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
209 管理与经济学部 |
|
216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
218 软件学院 |
|
232 微电子学院 |
|
234 电气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 |
|
235 医学工程与转化医学研究院 |
|
能源与环保 |
205建筑工程学院 |
206建筑学院 |
|
207化工学院 |
|
214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
|
234 电气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 |
2. 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在初审阶段以电子版形式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申请人须将下述材料的(2)-(12)项,按照《天津大学2019年报考攻读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材料》模板(见附件1)格式要求按顺序转化为一个PDF文件上传报名系统。证书、证件、成绩单、能力证明材料等上传内容要求清晰可见,附件总大小不超过20M。
申请材料清单如下:
(1)天津大学2019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该表由报名系统生成,通过初审(个人状态为“具备资格”)且缴费成功后,可下载打印;签署本人姓名并完成相应栏目的审批手续,现场确认时提交。
(2)申请信
(3)个人简历(带照片)
研究计划书(见附件2)应含致力于研究的科学问题、已有基础、基本思路、研究方法以及预期目标等。
(5)本人身份证或军人证
(6)学历学位证书或在学硕士证明
提供本科和硕士阶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如在国外高校取得学位的考生,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和应届硕士生证明信(加盖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公章)。
(7)硕士课程成绩单
需提供硕士阶段的课程成绩单,并加盖学校培养单位公章(若为复印件需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8)硕士学位论文摘要
包括硕士论文题目、指导教师以及论文摘要和创新性总结。
(9)已有科研成果
包括发表代表作、申请专利、获得显著性科研成果以及参与科研项目情况等。
(10)外国语水平证明材料
外国语水平证书、成绩单或留学经历证明等。
(11)各类获奖证书
(1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
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简章二)。
(13)专家推荐书
须下载空白《专家推荐书》,按照学院要求请2位专家填写推荐理由和意见,并由推荐人签字密封,并在信封封口处骑缝签字(模板见附件3),现场确认时提交。
(二)资格审查
考生在博士招生管理系统中自主选择和申请工程博士导师;学院组成“申请材料初审小组”,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筛选,并经导师确定同意后方可进入考核环节,并在博士招生管理系统 中予以确认。审查结果将于2019年4月16日~4月19日进行集中公示(具体时间见附录C),并通过报名系统认证状态向考生反馈。
(网上缴费时间:2019年4月16日~4月19日,需要完成1.关注报名系统状态,是否为“具备资格”;2.“具备资格”考生请登陆博士报名系统(http://202.113.5.137/bszs/front/)缴纳博士报名考试费、复试费共计230元人民币)。
(三)现场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19年4月25日携带申请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26楼B区一层大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所提交审查的材料中,身份证件、毕业和学位证书和外国语水平证明的原件用于查验,纸质复印件和成绩单、推荐信原件用于归入个人档案,材料须用A4纸规格或用A4纸复印,封面采用《天津大学2019年报考攻读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材料》模板封面,每份材料按照申请材料清单顺序用长尾夹夹好,待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装订。
现场确认合格后,将出具《资格审查合格证明》,凭该证明及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学院组织的综合考核。
B 审核阶段
(四)综合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和《资格审查合格证明》,参加由学院组织的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办法按照所报考学院制订的本学院、学科的综合考核办法执行,请查看各学院工程博士招生办法。各学院的综合考核安排时间初定为4月26日,具体安排将会在2019年4月19日前由学校研招网统一汇总后予以发布。
以硕士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通过专业考核后,安排组织加试政治理论课和两门专业课,满分均为100分,成绩须达到合格线。
C 录取阶段
根据教育部下达的工程博士招生计划和各学院的综合考核结果,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依照考生报考的志愿,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次录取。
录取类别:
(一)全日制非定向工程博士研究生:考生须将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转入天津大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二)全日制定向工程博士研究生:考生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等留在定向单位,定向单位必须与天津大学研究生院签订协议书,毕业后考生按协议书就业。
(三)非全日制定向工程博士研究生:考生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等留在定向单位,定向单位必须与天津大学研究生院签订协议书,毕业后考生按协议书就业。
(四)非全日制非定向工程博士研究生:按照学校现行状况,考生无须转移人事档案、户口等,依据非全日制研究生培养方式,可纳入派遣计划,毕业时依据学生意愿可发放三方协议和办理派遣手续,具体办法参照教育部当年最新政策执行。
工程博士招生计划为教育部单列。已通过项目制方式招收的工程博士生、面向本校选拔在学硕士生方式招收的工程博士生均计入各学院工程博士总招生计划内。
七、毕业及学位
完成规定培养任务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的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规定的,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工程博士专业学位。
八、监督机制
成立校院两级监察小组、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生监督小组,对博士研究生的招生选拔进行全过程监察督导。对于申请和审核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申请和审核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永久取消其报考天津大学工程博士研究生资格,已被录取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凡对录取结果持有异议的考生或导师,可在公示期间进行申诉。申诉人向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诉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由学院处理并存档备案;如对院级处理结果不服,可在院级处理结果下达后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大学研究生院和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申诉。
受理电话:022-27401195;受理邮箱:tjub27401195@126.com
九、其他说明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录取考生的户口迁移实行自愿原则。
(二)现为定向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原为定向硕士生和现正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
(三)应届硕士研究生在博士生入学之前必须获得硕士学位证书,若届时不能提供硕士学位证书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四)对于录取为全日制定向、非全日制定向、非全日制非定向类别的工程博士研究生,学校(卫津路校区和北洋园校区)原则上不解决住宿。
(五)本简章由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各学院的制订的招生办法由相关学院负责解释。
(六)如遇上级部门新政策文件,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咨询电话:022-27401195;
专用邮箱:tjub27401195@126.com;
地址:
卫津路校区: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天津大学第九教学楼104室
北洋园校区:天津市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135号天津大学行政服务中心(杏荪楼)A305室
十、附录
(一)各学院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
精密仪器与光电子工程学院2019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2019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
电气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2019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
医学工程与转化医学研究院2019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
(三)天津大学2019年工程博士招生日程表
阶段 |
时间 |
内容 |
申请 阶段 |
2018年12月5日 ——2019年4月15日 |
网上报名,选择导师,提交材料 |
2019年4月19日前 |
公布材料初审合格名单 |
|
2019年4月16日-19日 |
复试缴费,初审合格的申请者,请登陆报名系统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复试费计230元 |
|
2019年4月25日 |
现场确认,于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第26教学楼B区一层大厅现场确认,获取《资格审查合格证明》 |
|
审核 阶段 |
2019年4月26日 |
综合考核(2019年4月19日前可通过我校研招网查阅各学院综合考核具体安排) |
录取 阶段 |
2019年5月中旬至下旬 |
公示工程博士博士生拟录取名单 |
2019年6月中下旬 |
发放录取通知书 |
(四)各学院工程博士招生领域及管理工作人员一览表
招生领域 |
学院名称及代码 |
联系人 |
办公电话 |
办公地址 |
先进制造 |
201机械工程学院 |
李老师 |
27403434 27406135 |
北洋园校区第37教学楼北侧304室 |
202精密仪器与光电子工程学院 |
赵老师 王老师 |
27401298 |
卫津路校区第17教学楼305室 |
|
208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李老师 |
85356700 |
北洋园校区第31教学楼304室 |
|
209 管理与经济学部 |
赵老师 曹老师 |
27890786 |
卫津路校区第25教学楼A202室 |
|
216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孙老师 |
27407657 |
北洋园校区第55教学楼B221室 |
|
218 软件学院 |
孙老师 |
27407657 |
北洋园校区第55教学楼B221室 |
|
232 微电子学院 |
张老师 |
27405716 |
卫津路校区第26教学楼D213室 |
|
234 电气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 |
王老师 |
27406272 |
卫津路校区第26教学楼E222室 |
|
235 医学工程与转化医学研究院 |
赵老师 |
83612122 |
卫津路校区医学工程与转化医学研究院办公楼213室 |
|
能源与环保 |
205建筑工程学院 |
董老师 |
27400842 |
北洋园校区第43教学楼C508室 |
206建筑学院 |
徐老师 |
27404490 |
卫津路校区第21教学楼108室 |
|
207化工学院 |
贲老师 |
27406439 |
北洋园校区第50教学楼A212室 |
|
214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
石老师 |
27892622 |
北洋园校区第43教学楼B505室 |
|
234电气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 |
王老师 |
27406272 |
卫津路校区第26教学楼E222室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