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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在我区报名参加2014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我区报考点代码о:1314。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教育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本报考点以及招生单位发布的全部公告信息和相关要求,严格执行各项规定。
一、报名和信息确认
1.本报考点只接收就读于驻石家庄市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本人户口(或工作单位)在石家庄市的往届毕业生报考。
2.本报考点只接收全国统考的考生报名。
3.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填写网上报名的各项信息,并在信息提交和网上支付前,在次认真检查核对。完成报名后,要打印清单并牢记本人报名号。如报名信息填写有误,可在网上进行相关信息的修改,但“招生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为报考关键信息,在提交信息生成报名号后,不论是否已支付报名费,此三项信息都不允许修改,若需修改,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10月31日)前,重新报名并交费。考生网上报名结束后,报考点无权为考生修改网报信息和办理补报名。如因信息不准确等原因影响到考试和录取的,由考生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4.考生应在网上报名时间内以网上支付方式交纳报名费,具体事宜请详细阅读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发布的相关说明。未进行网上支付的报名信息无效。
5.考生本人必须于2013年11月10日至14日到我区确认点进行现场摄像并确认报名信息。凡未以“网上支付”方式成功缴纳报名费和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摄像和现场确认的考生,其报名信息无效,已支付的报名费不予退还。
应届生须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校证明和报名号。
往届生须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我市户口本(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工作证明)和报名号。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7.我区信息确认点详细地址:谈南路12号(谈南路与广安大街交叉口东行200米路南,广安大街小学东临),乘车路线:10路、12路、41路、68路、130路广安大厦站下车,咨询电话:0311-86662576。
8.请考生务必于2013年11月16日至17日登录石家庄市教育考试信息网(www.sjzjyksxx.com.cn),认真核对本人摄像信息(照片)是否正确,如有问题务于11月17日16:00前到我区确认摄像报名点进行修改。
二、参加考试相关要求
1.考生于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3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2014年研考准考证(打印准考证须使用A4纸,除在相应位置填写考点、考场及座位号外,准考证不得涂改,正反面均不得有其他任何字迹)。
2.考生在考试前三天通过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hebeea.edu.cn/)或石家庄市教育考试信息网(www.sjzjyksxx.com.cn)查询具体考点、考场、座位号并填写在准考证相应位置。
3.考生必须自觉遵守《考生守则》及以下要求:
考生在考前须认真阅读我省发布的考场规则。
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同时需自备小刀、浆糊(或胶棒),主观题部分需使用黑色字迹签字笔作答,客观题部分需使用2B铅笔填涂。根据报考院校的具体要求携带相应考试用具。
考试时考生不得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场,否则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考试期间,考点将对考试过程全程监控、录像,考后进行视频回放,考点将配备手机信号屏蔽器、考生身份证识别仪、指纹识别仪、无线耳机探测器等高科技设备,将对考生使用金属探测设备进行检查,请考生予以配合。
考生在每科目考试结束前均不得交卷出场。
我省各考场统一配备挂钟,作为考生掌握考试时间的参考。考生在进入考场时不得携带任何计时用表。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将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由有关部门通知考生所在单位,招生单位还将把考生考试诚信情况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在2013年硕士研究生考试中作弊考生,今年不得报考。
注意:我区报考点不接收在石家庄市以外高校就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本人户口或工作单位所在地不在石家庄市的往届考生的报考。否则,其在我区的报名信息无效,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