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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工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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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推动更多省属高校跻身国内一流、世界一流

时间:2023-02-21 09:21:56     作者:考研招生在线

 近日,浙江省政府印发《浙江省“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年)》,加快建设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和科技强省。其中提到大力实施高等院校“双一流196工程”:大力实施高等院校“双一流196工程”,支持浙江大学建设世界一流的综合型、研究型、创新型大学,支持西湖大学建设世界一流的新型研究型大学,在全省建成一批教育、科技、产业高效协同的高水平大学,推动更多省属高校跻身国内一流、世界一流。

  《方案》明确,到2027年,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创高地和创新策源地建设取得更大突破,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和科技强省建设取得更大进展,体系化创新能力和整体效能大幅提升。

  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超过3.4%,规上工业企业研发费用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达到3.4%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66%,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7件以上,每万名就业人员中研发人员达到185人年以上。

实施重大科创平台提能造峰行动

  打造新型实验室体系

  支持之江实验室建设成为国家实验室的重要支撑和新型举国体制的实践样板,支持西湖实验室、浙大余杭脑机交叉研究院等创建国家实验室(基地),打造国家实验室基地群。

  高水平建设省实验室,对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为五星的,延续给予每年1亿元省财政资金补助。

  建设高水平大学

  大力实施高等院校“双一流196工程”,支持浙江大学建设世界一流的综合型、研究型、创新型大学,支持西湖大学建设世界一流的新型研究型大学,在全省建成一批教育、科技、产业高效协同的高水平大学,推动更多省属高校跻身国内一流、世界一流。

  打造产业驱动、需求导向的技术创新中心体系

  围绕“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支持科技领军企业、高校院所牵头组建省技术创新中心、省产业创新中心、省制造业创新中心等。

  建成省级以上产业创新平台50个以上,每年新建省重点企业研究院30家、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100家、省级工程研究中心 40家左右。

  打造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群和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  推进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网络基础设施、算力基础设施项目建设,5年总投资超1000亿元。支持乌镇之光超算中心创建国家超算中心。

  加大对中国科学院杭州医学研究所等新型研发机构的支持力度,到2027年,高质量建设省级新型研发机构120家。

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突破行动

  集中力量突破关键核心技术

  实施重大科技项目2000个以上,力争制造业项目占比达到80%以上。带动企业等社会资本投入超1000亿元,取得硬核科技成果500项以上。

  创新科技攻关机制

  支持科技领军企业和科技“小巨人”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50家,对创新联合体实施的能形成标志性成果的重大科技项目,省市县联动可给予最高3000万元财政经费补助。

实施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行动

  培育科技领军企业

  推动科技型企业扩面提质,实施科技企业“双倍增”计划升级版和科技领军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计划,到2027年,力争高新技术企业超5万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超13万家、科技领军企业达到120家、科技“小巨人”企业达到500家左右。

  深入实施“雄鹰行动”,培育世界一流企业15家左右,加快培育高市值制造业企业,制造业上市企业达到840家以上。大力培育制造业单项冠军、隐形冠军和“专精特新”企业,力争每年新增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20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00家以上。

  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机制重塑

  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持续打造中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3.0版和“浙江拍”品牌,每年技术交易总额超2000亿元。谋划设立省科创基金,支持重大科技攻关成果转化产业化。

  持续提升产业竞争力

  实施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提升“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能级,加快建设“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

  聚焦工业“五基”,实施200个以上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600个左右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深化标志性产业链“链长+链主”企业协同机制。

实施战略人才力量集聚提质行动

  引育高端创新人才

  深入实施“鲲鹏行动”等重点人才计划,培育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100个以上。培育一流的基础研究人才和青年科学家队伍。加快培养高水平复合型人才,面向创新型国家和制造业强国引进1000名海外工程师,引进各类科技人才1万名。布局10个外国高端人才创新集聚区。

打造卓越工程师队伍

  实施新时代浙江工匠培育工程和技工教育提质增量行动。到2027年,力争全省技能人才总量达到1500万人左右,其中高技能人才数量超过550万人。

  激发人才创新活力

  推动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范围扩大至全省,开展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试点。在人才类和基础研究类科研项目中推行经费包干制。

实施全域创新能级跨越提升行动

  打造科创走廊体系

  坚持一廊引领、区域联动,支持杭州依托城西科创大走廊创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推动宁波甬江、温州环大罗山、嘉兴G60、绍兴、浙中、台州湾等建设各具特色的科创走廊。

  提升中心城市创新能级

  唱好杭州、宁波“双城记”,支持建设人才集聚平台,进入国家创新型城市前列。

  支持湖州、嘉兴、绍兴、金华等国家创新型城市提能升级,支持衢州智造智慧新城、舟山海洋科技创新中心、丽水浙西南科创中心建设。

  加快杭州、宁波温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推进湖州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强化亩均税收、亩均研发投入“双亩均”,推动杭州、宁波国家高新区进入全国前10位,力争实现国家高新区设区市全覆盖、省级高新区工业大县全覆盖。

  提升工业大县科创能力

  支持工业大县建设产业科创平台,加大企业研发投入和研发机构建设力度。推动新昌等国家创新型县(市)建设县域科技创新样板,国家创新型县(市)数量继续保持全国前列。

  科技赋能山区26县高质量发展

  实施科普惠民等5大赋能行动,开展“千博助千企”行动,实现博士创新站山区26县全覆盖。

  实施科技惠农富民行动,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每年省市县联动派遣科技特派员5000人次以上。开展山区26县科技特派团试点,给予每个试点县每年500万元左右的经费支持。

实施开放创新生态深化打造行动

  深度融入全球创新网络

  加强与其他省市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国家实验室的发展联动,深化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推进科技资源共建共享。

  健全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保护体系

  深入实施知识产权保护全链条集成改革。建设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平台,构建知识产权快速审查、快速确权绿色通道,建成专利导航服务基地15个,培育产业知识产权联盟50个。

  《方案》还提出强化财税政策保障,完善提高省属企业研发费用视同利润的比例、企业研发投入奖补等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对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3%以上且研发费用年增长20%以上的企业,按上年度研发费用的一定比例给予财政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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