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高水平高校为中小学培养研究生层次高素质教师, 根据《教育部关于实施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的意见》教师【2023】5号文件(http://www.moe.gov.cn/srcsite/A10/s7011/202307/t20230726_1070952.html)精神及要求,教育部于2023年起开始实施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以下简称“国优计划”)。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我校接收2024年“国优计划”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从2023年起,国家支持“双一流”建设高校为代表的高水平高校选拔专业成绩优秀且乐教适教的学生作为“国优计划”研究生,在强化学科专业课程学习的同时,系统学习教师教育模块课程(含参加教育实践),为中小学输送一批教育情怀深厚、专业素养卓越、教学基本功扎实的优秀教师。
二、选拔和培养
通过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方式遴选“国优计划”硕士研究生,我校招生计划约30名,校内外具备高校推免资格的优秀理工科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报名。通过院系择优筛选和复试选拔者可以被拟录取为我校“国优计划”硕士研究生。
学校为“国优计划”研究生开设教师教育模块课程,包括教育学、心理学、中小学课程教学、科学技术史等内容。“国优计划”研究生在修读本学科(专业)的培养计划时,还须修读不少于18学分教师教育模块课程以及完成不少于8学分的教育实践。
攻读非教育类研究生学位且修完26学分教师教育模块课程和教育实践的“国优计划”研究生,如通过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答辩,毕业时可同时获得教育硕士学位证书。专题研究论文、调查研究报告、案例分析报告和方案设计报告等都可作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
三、预报名流程
1. 预报名开放院系及专业(学制均为3年,本科专业限理工科):
2. 预报名时间:
9月8日12:00—9月15日17:00。
3.预报名系统
具备高校推免资格的优秀理工科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本校和外校)须在我校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扫描下方二维码)注册、报名,选择“国优计划”专项,填写报名信息后提交申请。
具体流程参照《浙江大学关于2024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安排的通知》(扫描下方二维码)。
如果此前已申请我校推免生,现有意向申报国优计划的,可进入系统修改“志愿填报”栏目中的“专项计划”字段为“国优计划”。
四、联系方式
关于“国优计划”具体事宜可咨询各相关院系研究生秘书,联系方式请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主页浙江大学各院系研究生科联系方式(扫描下方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