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我校招生录取工作的有关要求发布如下,望考生认真阅读并遵照执行:
一、准考证打印
2023年5月12日—21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bsbm/)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二、考试时间:2023年5月20日—21日。
三、考试地点:长沙理工大学云塘校区综合教学楼C区203室、205室、206室和208室(考生在考试前一天持准考证到学校查看考场)。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按考点统一入场时间安排,积极配合考点监考工作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检查。进入考场时间:上午8:00,下午13:30,严禁考生提前进入考楼和考场。
(二)考生须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工具(如手提电话、寻呼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计时工具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每个考场都配有挂钟,考生一律不允许佩戴手表、手机及其他计时工具进入考场。携带的手机、手表等计时工具、包等所有随身物品,须放到考场门外的“小件物品放置处”,开考铃声响后若发现考生身边有手机、手表、包等随身物品,以作弊论处。请勿携带贵重物品进入考楼,若有丢失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我校所有考场都安装视频监控系统、无线通信屏蔽仪。对于考试不诚信、违纪作弊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严肃处理,并将其违规事实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
《刑法修正案(九)》明确以下作弊行为将被追究刑责:“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广大考生要提高法律意识,了解法律规定,自觉守法,诚信考试。对涉考违法违规行为,有关部门将坚决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五)考生迟到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六)在考试过程中原则上考生不得上厕所,请考生在进入考场前做好充分准备。
(七)为避免车辆拥堵,造成考生入场时间延误,建议考生考试当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我校。严禁车辆驶入我校考点设置的警戒线范围内,停放在考试大楼周围以及周边主干道的车辆车内一律不得留人。
五、初试成绩公布及复核
考生5月23日上午10:00起可在全国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查询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bsbm/cjcx/)查询成绩。如有异议,考生须在5月25日上午10:00前将《长沙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复查申请表》(附件)电子版发送至研招办邮箱(zhaoshengban@csust.edu.cn),并附身份证或准考证扫描件,邮件标题为“考生编号+姓名+博士初试成绩复查申请”,否则不予受理。规定时间之外不再接受成绩复核。
六、复试录取工作安排
1.5月26日前,研究生院公布《长沙理工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方案》。
2.5月29日前,相关学院将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报研招办审核通过后,在学院网站予以公布。
3.5月29日-6月4日,学院组织复试。复试结束后,学院将博士生资助基金到财务处统一办理好,并把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
4.6月7日前,拟录取名单经学校审批后,由研究生院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731-85258968
长沙理工大学监察处:0731-85258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