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河南财经政法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河南财经政法大学(10484)2023年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公告》,有部分考生不符合我校报考条件,请考生及时登录“研招网”查看,在网报结束日期(2022年10月25日22:00)前修改报考信息或重新报名,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导致考生无法确认、初试、复试、录取或其他情况,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我校非全日制专业原则上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若报考非全日制考生网报时就业方式选择“11-非定向就业”,请在网报结束前将就业方式修改为“12-定向就业”或改报其他全日制专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二、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要求考生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若考生报考我校法律(非法学)专业且毕业专业不符合报考条件,请在网报结束前修改报考专业,否则不允许参加初试。
三、法律(法学)专业学位,要求考生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若考生报考我校法律(法学)专业且毕业专业不符合报考条件,请在网报结束前修改报考专业,否则不允许参加初试。
四、报名参加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旅游管理(125400)、工程管理(125601)专业学位的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2023年9月1日)应满足以下条件其中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不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请在网报结束前修改报考专业,否则不允许参加初试。
五、报考除工商管理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旅游管理(125400)、工程管理(125601)专业学位以外专业的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的同等学力人员,录取当年入学前(2023年9月1日)未满两年,不允许参加初试。
六、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请再次核对所填写各项报名信息是否有误(学历证书编号、毕业日期、最后学历等),确定填写无误请了解未通过原因(姓名或身份证号变更、就读高校更名等),招生单位审核时间及相关材料要求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
考生务必在网报结束前及时登录“研招网”,认真阅读我校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和网报公告要求,再次检查核对本人报考信息,确保信息准确并符合政策要求。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无法确认、初试、复试、录取或其他情况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