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现将我校2022年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4月21日08:30-11:30 外国语
4月21日14:00-17:00 业务课一(数学)
4月22日08:30-11:30 业务课二(专业课)
二、考试地点
报考凌水主校区学院的考生,考试地点为凌水主校区力学楼207室
报考开发区校区学院的考生,考试地点为开发区校区信息楼210室
三、考场规则
1、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学生证(或玉兰卡)参加考试,应当主动配合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
2、考生应当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相关工作地点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3、考生只准携带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4、考生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
5、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
6、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开考后150分钟。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
7、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夹带、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试题、答案或者交换试卷、答题卡、答题纸,不准将试卷、答卷、草稿纸带出考场。
8、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当立即停止答题并停笔。经监考员核查无误后,方可离开考场。
9、考生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依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