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等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四版)》《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学校防控组关于做好高等学校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返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要求,按照“分期分批、错时错峰”组织学生返校的原则,现将我校秋季学期学生返校时间批次、返校条件、教学安排等要求通知如下:
一、分批错峰返校报到日程安排
9月16日 研究生老生、2021级研究生新生返校报到;
9月19日 第一批本科生老生(见习和驻点班本科生)返校;
9月23日 第二批本科生老生返校;
9月24日 第三批本科生老生返校;
10月9日 第一批2021级本科生新生报到;
10月10日第二批2021级本科生新生报到;
详细返校报到安排和相关要求以研工部、学工处(部)、国际教育院具体通知为准。各类各批次学生,返校当天须在学校或教学基地(培养单位)完成核酸检测。
二、返校条件
根据当前学生所处地域情况和身体健康状况,分为暂不返校、暂缓返校、返校隔离、正常返校四大类。
(一)第一类:暂不返校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暂不返校。
1.本人或家属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师生员工,一律暂不返校。
2.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中高风险地区以国家卫健委发布信息为准,下同)或返校途中必须经停中高风险地区的学生,一律暂不返校。
3.仍在国/境外(不含澳门地区)的师生,暂不返校。具体返校安排视所在国/地区的疫情公告和防控指引再定。
(二)第二类:暂缓返校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暂缓返校。
1.返校前21天内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接或次密接史的学生,一律暂缓返校。
2.返校前21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设区市旅居史的学生,一律暂缓返校。
3.返校前14天内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可疑症状的学生,一律暂缓返校。
4.从国外/境外(澳门地区除外)回国或入境,在入境地集中医学观察14 天后,连续居家(或定点)隔离未满14天的,一律暂缓返校。
5.参与支援一线疫情防控工作的学生,志愿服务结束后未满14天的,一律暂缓返校。要在开学入校前14天向相关组织申请离岗,并自觉进行居家隔离观察14天。
(三)第三类:返校隔离
1.返校途中乘坐过疫情防控寻人车(班)次,且返校前无发热或呼吸道症状者。
2.返校途中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可疑症状,特别是体温≥37.3℃,就诊后未能排除诊断但无需住院治疗的。
3.其他特殊情况需要隔离医学观察的。
(四)第四类:正常返校
返校前21天所在设区市(含澳门地区)为低风险地区,且返校前14天每日健康状况和活动轨迹监测无风险的,向所在学院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可返校。
满足正常返校条件的学生,可以按照学校时间安排在返校前向所在学院提交返校申请,经过预审核和正式审核后,方可返校。学生进校时,需按照“一测二核三查四通过”程序进行入校查验,即现场测量体温,核对苏康码、行程码,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疫苗接种证明、通行二维码。
特别提醒,未接到学校返校报到通知和返校申请未经审批的,不得提前返校报到。学校将为暂时不能返校的学生制订切实可行的学习方案,具体方案由教务部门另行制订。
三、教学安排
原则上,学生返校报到两周内进行线上教学。学生返校后的教学安排以教务处、研究生院、国际教育院通知为准。
四、其他要求
1.按照要求做好返校前健康信息日报。
2.在知情同意基础上,无禁忌症、符合接种条件的学生需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做到应接尽接。
3.提前准备好返校途中以及开学后生活学习所需的个人防护用品,经济困难学生,如果准备个人防护用品确有困难,可以在返校前和辅导员联系登记。
4.及时了解学校的各项疫情防控制度及居住地与南京市疫情形势、防控规定,知晓疫情防控相关知识。注意合理作息、均衡营养、加强锻炼,返校前确保身体状况良好。
5.全面做好返校途中个人防护。
6.以上安排,如因疫情形势发生变化或上级要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南京医科大学
2021年09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