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监管厅函〔2022〕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2022年暑期是“双减”后的第二个暑期。前期校外培训治理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仍存在学科类培训“隐形变异”、非学科类培训缺乏规范等问题,特别是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叠加影响,深化治理还面临很多风险挑战。各地要充分认识到治理成果还很脆弱,极易反弹反复,必须坚定持之以恒的决心,增强从严从紧、抓早抓小的意识,抓反复、反复抓,直至最后取得成功。为持续做好校外培训治理工作,严防学科类培训机构开班,规范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培训,切实减轻学生假期负担,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度过平安、愉快、有意义的假期,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专门作出安排部署。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利用“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发挥牵头统筹作用,暑期前会同协调机制有关部门召开专门会议,就暑期校外培训治理工作做好谋划、作出部署。要结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周密制定暑期工作方案,明确各项任务措施,细化时间表、责任书,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暑假校外培训治理工作有序、有力、有效。
二、严防学科类机构违规开班。各地要依托街道网格化治理体系,建立健全“街乡吹哨、部门报到”联合检查工作机制,在暑期采取“日查+夜查”“联检+抽检”等方式,广泛动员街道、居委会、社区等力量,对学科类培训机构开展拉网式巡查检查,严防学科类培训机构隐形变异违规开班、面向3至6岁学龄前儿童的培训机构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超范围开展学科类培训等问题发生。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联合网信等相关部门,利用信息技术持续扩大线上监管覆盖面,对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和重点网站平台全天候巡查。
三、加强非学科类机构监管。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暑期非学科类培训材料和从业人员抽查巡查,尤其是对培训内容及材料的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进行从严审核把关,确保正确育人方向和价值导向。要坚持公益公平,加强暑期非学科类培训价格监督检查,指导机构实行明码标价,将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向社会公开。要全面落实预收费资金监管,防止“卷钱跑路”等问题的发生。要联合有关部门净化市场环境,加强暑假培训广告管控,防止虚假宣传、恶意炒作。
四、加强监督举报查处力度。各地要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信息,畅通线索获取举报渠道,提高群众参与监督的主动性。对各类违法违规培训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及时更新机构“黑名单”,对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强化警示震慑。加快推进监管平台全面应用,指导机构及时上架更新,引导家长学生认证使用,降低培训风险。教育部将对暑假期间培训机构问题频发、履责不到位的地区进行通报。
五、严防安全风险隐患。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公安等部门强化培训机构人防、物防、技防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培训机构门卫保安管理和安全巡逻制度,严防培训机构发生学生伤害案件。全面落实《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压实培训机构安全管理责任,要求培训机构在暑期前至少开展1次安全自查,全面整改安全隐患。要联合消防等部门在暑期前至少对机构开展1次安全检查,确保机构符合国家以及行业规定的场地、设施、消防等安全风险防范要求,存在安全隐患的立即停业整改。强化安全日常管理,要求培训机构在暑期营业期间每2小时要开展不少于1次的防火巡查,及时发现排除安全隐患。各地要常态化开展校外培训机构“爆雷”“冒烟”监测,妥善处理退费、欠薪、从业人员安置等问题,从根本上防范化解风险,如发生安全风险须第一时间向当地党委和政府报告,并协调各部门积极协同处理。
六、营造假期良好氛围。各地要丰富宣传载体,在暑期前后持续通过小视频、文章、宣讲、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引导广大家长树立科学教育观、成才观,积极承担起家庭教育责任,为孩子科学安排暑假学习生活,主动拒绝参加暑假违规学科类培训,合理选择参加非学科类培训,增进暑期亲子沟通,让孩子度过一个有意义的暑假。
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定期梳理本地暑期校外培训治理工作进展,有关情况及时报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